2008年4季度市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09-03-19 信息来源:盐城质监局
 

盐质技监监发〔2009〕9号

 

365滚球盘:2008年四季度全市产品质量

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2008年第四季度,盐城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对全市建材、能源、纺织类等部分产品开展了质量监督检查。现将监督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08年第四季度市级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全市共抽查了4种产品55个批次,其中合格51个批次,平均抽样合格率为92.73%, 较三季度下降了2.44个百分点;抽查产品对应的上年销售收入为41053万元,其中检验合格对应的上年销售收入为39323万元,产品质量指数为95.79,较三季度下降0.13。

在抽样的5种产品中,有3种产品抽查合格率达100%,占受检产品种类的60 %;其他两种产品合格率分别为93.75%和40%,占受检产品种类的40%。本季度所抽查的 55批次产品中,有47批次均为小型企业产品,占受检总数的85.45%,因此,小型企业产品质量仍是影响产品质量总体合格率的重要因素。

二、质量分析

1、四季度监督抽查产品种类较少,主要抽查了预拌混凝土、民用蜂窝煤、烧结多孔砖、纱线类产品。质量较好、平均抽样合格率较高的产品主要有预拌混凝土、烧结多孔砖,抽查合格率均为100%。民用蜂窝煤抽查了16个批次,合格15个批次,抽样合格率为93.75%。

2、纺织类产品质量仍不容乐观。本次抽查了腈纶本色纱、气流纺本色纱共7个批次,其中合格4个批次,合格率仅为57.14%。不合格3个产品生产企业集中在建湖县,分别是建湖县坤泰纺织有限公司、建湖龙华纺织有限公司和建湖县文中毛纺织有限公司。不合格项主要是单纱强力变异系数和百米重量偏差。其中1个批次单纱强力变异系数超标,技术要求应为≤17.0%,检验结果为17.5%;另两个批次中的百米重量偏差超标,技术要求应为±2.5%,检验结果分别为2.9%和-2.6%。分析不合格原因主要为:一是由于受2008年全球金融风暴影响,国内市场低迷,需求不旺,企业半停产,生产处于非正常状态;二是由于企业的技术力量簿弱,质量管理水平不高,质量控制能力较差。不合格企业主要是个体私营企业,这些企业成立时间不长,技术基础薄弱,质量保证能力不够,缺少必备的检验设备和人员。

三、处理意见

一、针对本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各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扶优扶强,打假治劣,引导消费”的原则,做好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后处理工作。

二、对本次抽查中质量较好的产品及生产企业,要加大宣传力度,扶优扶强;对本次抽查中产品质量被判为不合格的企业,特别是纺织类产品不合格企业,市纤维检验所与相关县局要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处理。并督促企业针对产品存在的质量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整改,限期复查。

三、各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区市级监督检查合格率低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大对生产条件较差、质量不稳定的企业的监管力度,要充分发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质检机构的优势,督促和帮助企业改善生产条件,提高工艺水平,建立健全管理体系,促进我市产品质量不断提高。

 

附件:1、四季度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情况统计表

          2、四季度受检产品情况汇总表(合格部分)

          3、四季度受检产品情况汇总表(不合格部分)

 

 

 

二〇〇九年元月十九日

 

主题词:产品  质量  抽查  通报

  抄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盐城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2009年1月19日印发

                                         共印: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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