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5滚球盘:2010年承压类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0-11-03 信息来源:盐城质监局

 各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有关承压类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单位:
为加强获证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的监督管理,确保特种设备安全,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受省局委托,我局集中于2010年7月28日至9月15日,对我市部分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元件获证生产单位进行了监督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监督抽查工作基本情况
本次共抽查了32家承压类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其中,锅炉制造单位1家、压力容器制造单位4家、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23家、锅炉安装改造维修单位4家)。抽查的主要内容是:获证企业的条件是否持续符合现行相关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重点是企业资源条件、遵守许可制度情况、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和运行情况、用户质量反馈与投诉处理情况、质量控制情况以及在用特种设备使用与管理情况。
从抽查情况看,大部分单位取证过程中和取证后能够遵守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依法组织和开展特种设备生产工作,已建立的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能正常运转。但检查发现,少数单位在执行安全技术规范、资源条件、质量保证体系适时修订完善、过程控制、产品检验检测方面还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资源条件方面
少数生产单位在取证后很短的时间内,资源条件发生了较大变化,不再符合许可条件;有的生产单位规定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无损检测人员、焊工缺失或挂空名现象严重;有的生产单位工程技术人员数量不足、资质证书虚假、同时受聘于多个单位;社保、劳动合同不全;注册资金、全员职工人数达不到要求;材料库、零部件库、焊材库不符合要求;少数生产设备、检验检测设备缺失;部分计量器具未按规定检定;未建立专门产品档案室。
(二)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和运行方面
未按照最新安全技术规范及时修订质量保证体系文件,责任人员未按安全技术规范设置和到岗;信息反馈、内部质量审核、管理评审、用户服务、合同评审、采购计划、人员培训计划、质量目标分解和考核见证资料不全;生产过程相关记录不全;部分无损检测报告出具人无资质;作业(工艺)纪律执行不严,作业(工艺)纪律检查记录不全;供方、分包方名录和评价资料不全,部分制造单位对铸件、锻件、热处理、无损检测、理化检验的分包单位未按照质量保证体系文件要求进行质量控制;质量文件和记录代签字或打印签字现象严重。
(三)企业遵守许可制度情况
少数生产单位更名、更址、增址未及时办理许可变更;使用无制造许可证单位制造的压力管道元件(各类阀门、铸件、锻坯、无缝钢管、无缝管件、有缝管件、锻制管件、锻制法兰、弹簧支吊架、金属波纹管膨胀节、密封件、紧固件等);产品有超范围制造、贴牌或被贴牌现象;未经核准,向社会提供特种设备生产、使用、检验检测环节的无损检测服务。
(四)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执行情况
部分单位对国家新发布的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不能及时学习和贯彻执行,标准清单中有标准为旧标准,部分新标准无正式版本,部分企业对产品标准的要求执行不严格,未完全按照标准的要求进行检验和试验,有的工艺文件未按照标准的要求进行修改。
(五)产品质量情况
部分产品设计、竣工归档资料不全,设计图样不全,设计文件审批手续不全,热处理工艺、热处理自动曲线记录、热处理报告不符合要求,部分检验检测记录不符合实际,部分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未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标志”,焊接工艺评定不能覆盖全部产品,材料的入库、存放、保管、发放、标识移植不符合要求,原材料质量证明书不全或不符合要求,产品标记不完整,产品档案资料未按规定归档。
(六)特种设备使用与管理情况
少数单位特种设备无证使用,超期未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未按规定聘用或无证操作,安全附件未按规定检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全,未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或档案内容不全,未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无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三、整改情况
上述存在问题,大部分被检查单位能够按检查要求在2010年10月10日前制定了整改计划,能够整改到位的基本整改结束,一时难以整改的都确定了整改完成期限或制订了整改规划,并按要求及时报送了整改材料。
截止2010年10月18日,仍然有少数单位对整改工作不够重视。江苏中奥控制系统科技有限公司尚未报送整改材料,江苏林海石油化工设备制造有限公司、阜宁县俊杉特种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整改材料缺少相关见证材料,江苏海达管件有限公司监督检查后仍未按要求办理更名、搬迁的许可变更手续,江苏淮海石油机械有限公司、365体育投注:圣泰阀门有限公司整改材料有较多不实,拉森特博洛(江苏)阀门有限公司取证后不久无损检测人员即离开单位、现提供的无损检测人员证(复印件)已变更在其他单位、特种设备焊接作业人员证2010年5月25日就已过期,上述7家单位由于整改工作不到位现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继续进行整改,自本通报发出之日起一个月内需将整改情况和相关见证材料报送我局和所在地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如在规定时间内仍未整改到位,我局将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进行处理并把有关情况报送上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必要时提请许可部门撤销其相应资格。
四、对生产单位监管要求
1、重视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根据这次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市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还有大量工作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这次被抽查的32家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应对照《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记录》,举一反三,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继续按整改要求和整改计划进行认真整改。
2、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生产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是承担安全质量责任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人应当对特种设备的安全和节能全面负责。各生产单位要严禁工程技术人员、无损检测人员、焊工挂空名,认真贯彻执行特种设备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强化产品设计、逐项检验等生产环节的质量控制,严把产品质量关,确保产品的安全质量。对于今年未被抽查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接此通报后,要认真对照本单位情况,自行检查,找出差距,查出问题,及时整改。
3、加强生产单位安全监察工作。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多措并举,对生产单位、监督检验机构、鉴定评审机构实施有效监督,对新申请单位加强宣传教育,积极进行鉴定评审现场监察,发现问题要及时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改正、依法严肃处理、进行跟踪督查,从源头抓好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4、严格安全质量监督检验工作。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要加强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的监督检验工作,要认真查找监检把关不严问题,严格执行监督检验规则。在监督检验时,要加强生产单位质量保证体系运转及资源条件保持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产品安全质量监督验证工作,切实履行监检职责,不断提高监检工作质量,一旦发现生产单位质量保证体系运转异常或资源条件发生较大变化,要及时书面向当地监察机构报告。


                               二O一O年十月二十日

主题词:特种设备   生产   抽查   通报
抄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特设局,市安委会
盐城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2010年10月20日印发
共印2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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