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5滚球盘:开展药品零售企业抗菌药物销售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
为加强药品流通环节抗菌药物监管,进一步规范抗菌药物销售行为,根据省卫生厅等四部门《江苏省抗菌药物联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省局的有关要求,决定在全市开展药品零售企业抗菌药物销售专项检查。各县(市、区)局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检查重点,落实监管责任,扎实开展专项检查行动。
特此通知。
附件1:《365体育投注:药品零售企业抗菌药物销售专项检查方案》
附件2:药品零售企业监督检查情况统计表
江苏省盐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件1:
365体育投注:药品零售企业抗菌药物
销售专项检查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药品流通环节抗菌药物监管,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组织开展药品零售企业抗菌药物销售情况专项检查。现制定如下检查方案。
一、检查范围
全市药品零售药店和零售连锁门店。
二、检查内容
凭处方销售抗菌药物、药品分类管理和药师在职在岗等情况。
三、检查时间
检查时间为2011年4月1日—5月15日。
四、检查要求
(一)制订检查方案。各县(市、区)局要按照市局要求,结合各地实际,制订具体的检查实施方案,明确检查重点,认真开展监督检查。
(二)坚持“五个结合”。即专项检查与药品零售企业日常监管相结合;与药品GSP追踪检查相结合;与开展“全省万店无假药”活动相结合;与创建诚信药店,规范经营行为相结合;与开展药品分类管理,严格处方药管理行为相结合;与强化药品电子监管,规范执业药师服务行为相结合。
(三)严格执行“十二个不”要求。即不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不从资质证明不符合规定的人员手中购药,不销售假冒伪劣药品,不采用违法手段销售药品,不销售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规定的药品,不违规销售处方药,不为违法者提供票据或储存药品,不降低GSP认证时已达到的标准,不出租或变相出租柜台,不为药品或非药品作虚假宣传,不搞任何方式的虚假让利,不误导和欺骗消费者。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或经过整改后仍不能达到规范要求的,应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四)做好检查总结。各县(市、区)局于5月15日前完成专项检查,5月20日前向市局药品市场处上报书面检查总结和检查情况统计报表(联系人:崔磊,电话:13365189073)。市局将根据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对专项检查进行抽查。
附件2:
药品零售企业监督检查情况统计表
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 填表日期:
零售连锁企业总数(家)* 检查零售连锁企业(家)
零售连锁企业门店总数(家) 检查零售连锁企业门店(家)
单体药店总数(家) 检查单体药店(家)
出动检查人员(人次) 责令整改单位(家)
移交稽查等相关单位案件(件) 被立案数(件)
被处罚药店(家) 罚没款总额(元)
查处处方药销售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单体药店(家)
查出处方药销售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连锁门店(家)
查处违规销售处方数(件)
查处违规销售处方药金额(万元)
查处不凭处方销售抗菌药物药店(家)
查出不凭处方销售抗菌药物(件)
查出不凭处方销售抗菌药物金额(万元)
查出执业药师不在职的药店数(家)
查出执业药师不在岗的药店数(家)
查出未经执业药师审查和签字发出的处方药(件)
查出未经执业药师审查和签字发出处方药的总金额(万元)
查出销售人员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药店(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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