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5体育投注: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365滚球盘:印发365体育投注: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和365体育投注: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0-19 信息来源:市法制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城南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编制工作,提高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水平,促进依法行政,现将《365体育投注: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365体育投注: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365体育投注: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

第一部分  总  则

一、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部门实施行政许可的质量和水平,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标准。

二、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行政执法机关(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和依法接受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案卷评查适用本标准。

三、本标准分基础标准和技术标准两部分,经评查符合基础标准的,方可按照技术标准进行评查。

四、基础标准是行政许可案卷是否判定为合格的基本标准,主要包括主体、内容、程序是否合法适当等项内容。标准中规定的要素为案卷合格的基本要求,不符合其中任何一项基础标准内容的,该案卷即判定为不合格案卷。

五、技术标准是卷内法律文书的基本要素是否齐备、规范的标准。技术标准采用百分制的评分方法,按照法律文书的基本要素要求和案卷归档规范设定相应分值,不具备基本要素(按照实际情况无须或者不可能具有除外)或者不符合案卷归档规范的,扣除相应分值(从最小扣分单位1分起扣,直至扣完所占全部分值),最后余分即为案卷得分。

实施行政许可所必需进行的行政执法活动,应当有相应的法律文书记载,无相应法律文书记载的,扣除该法律文书所占全部分值。

实施行政许可按照实际情况不需要使用某种法律文书的,不扣除该法律文书所占相应分值;本标准之外的法律文书种类不予评查;行政机关能够明确提供其上级主管机关对行政许可法律文书及立卷归档另有不同规定的,按照其规定执行。

第二部分  基础标准

 

 

分类

序号

评查内容

 

实施

主体

1

实施行政许可的主体,必须是具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或者法定授权的组织和依法接受委托的行政机关

2

实施的行政许可在其法定职权或者法定授权、委托范围之内

3

受委托的行政机关必须以委托行政机关的名义实施行政许可

4

行政机关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必须具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

实施内容

5

受理的行政许可事项应当是依当事人申请并属于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

6

受理、审查和作出行政许可决定适用依据合法、准确

 

实施

程序

7

实施行政许可,应当按照受理申请、审查(听证)、决定和送达的步骤进行

8

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将有关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提交材料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

9

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当由两名以上具有行政执法证件的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10

依法应当举行听证的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11

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12

申请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要求举行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举行听证

13

依法应当通过招标、拍卖、考试、考核、检验、检测、检疫、鉴定、专家评审的,应当依法履行相应的程序并按照规定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14

有数量限制的行政许可,多人申请的,应当根据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的先后顺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5

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之外,实施行政许可不得收取费用

备注

案卷是否符合基础标准采用检查案卷、查阅有关法律依据和相关规定、询问当事人和相关人员及有关单位、现场调查等综合方法进行评判

 

第三部分  技术标准(100分)

一、按照一般程序作出的行政许可

 

 

分类

序号

评查内容及分值

评分方法

 

 

 

 

 

申请与受理阶 段(共

20分)

申请(3分)

1

有当事人基本情况记载(委托代理人申请行政许可的,应当附具委托书、代理人营业执照或者身份证复印件)(2分)

 

检查行政许可申请文书

2

申请书格式文本中不得包含与申请行政许可事项没有直接关系的内容(1分)

受理(17分)

3

有行政许可申请材料书面收件清单及收件日期,并有收件承办人和申请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2分)

 

 

 

检查行政许可受理文书

4

收件为复印件的,应加盖“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印章,并由提供者或者签收人签字或者盖章、注明时间(2分)

5

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应当在法定和承诺限内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文书(2分)

6

决定受理文书应当包含申请人名称、申请事项、予以受理依据和受理决定,并加盖行政机关印章、注明日期,由申请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3分)

7

不符合法定条件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决定,决定中应当载明不予受理决定、依据和原因,交代救济途径和期限,并加盖行政机关印章、注明日期,由申请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3分)

8

申请人提交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制作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2分)

9

补正通知书应包含的内容有:申请人名称、申请的事项、要求补正的理由、内容和期限,并加盖行政机关的印章、注明日期,由申请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3分)

审查阶段(共37分)

核实(7分)

10

核查或者询问对象的基本情况和时间、地点记载(1分)

 

 

检查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核实文书

11

执法人员(不少于两人)出示行政执法证件、证件号码的记载(1分)

12

核查或者询问的内容记载(2分)

13

核查或者询问的内容与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直接相关(1分)

14

当事人盖章或者签字确认(1分)

15

执法人员签名、记录人员签名(1分)

利害关系人告知(5分)

16

被告知人的名称、告知的事项及内容(1分)

 

 

检查利害关系人告知文书或者公告

17

明确告知依法享有的权利记载(1分)

18

载明行政机关的初步审查意见和相关法律依据(1分)

19

告知书应加盖行政机关印章、注明日期,被告知人签字确认(1分)

20

公示告知的,有公示文书复印件和张贴记录(1分)

检验、检测、检疫、鉴定、专家评审(5分)

21

被检对象的基本情况,事由、时间、地点(1分)

 

 

 

检查检验、检测、检疫、鉴定、专家评审文书

22

需要抽样的,应当有抽样清单并标明抽样物品数量、规格、抽样方法等内容,并由被抽样人签字确认(1分)

23

所依据的标准和技术规范,明确的结果(2分)

24

被检人的意见和签字及日期(1分)

委托社会中介组织(3分)

25

委托人、被委托人记载准确(1分)

 

检查委托书和结果报告

26

委托事宜明确(1分)

27

附具社会中介组织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结果报告(1分)

  

 

 

听证(17分)

28

载明行政许可申请事项(1分)

 

检查听证公告

29

行政许可申请人、行政许可实施机关(1分)

30

申请参加听证的日期和联系方法(1分)

31

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听证主持人、记录人的姓名和职务(1分)

 

 

检查听证通知书

32

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申请回避的权利(1分)

33

行政机关印章和日期,当事人签名和日期(1分)

34

听证事由(1分)

 

检查听证笔录

35

听证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法定代理人及其委托代理人(1分)

36

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和方式(1分)

37

审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的审查意见及证据、理由(2分)

38

申请人、利害关系人陈述、申辩和质证的内容(2分)

39

听证参加人确认无误后签名或者盖章;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听证主持人在听证笔录上记明情况(1分)

40

事由和听证情况介绍(1分)

 

检查听证意见书

41

焦点问题和当事人主张(1分)

42

主持人意见及签名、时间(1分)

决定阶段(共25分)

 

 

 

 

期限(7分)

43

实施行政许可应当符合法定的期限(2分)

检查受理、决定文书

44

延期作出行政许可,应当有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或者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人批准的记载(1分)

检查延期行政许可审批文书

45

申请人基本情况和申请事项(1分)

 

检查延期行政许可告知书

46

正常的许可期限,延期的理由和延长的期限(2分)

47

有行政机关印章和日期,当事人签字确认(1分)

决定(18分)

48

申请人基本情况(1分)

 

检查行政许可内部审批文书

49

申请行政许可的事项和受理时间(1分)

50

行政许可决定适用的法律依据和审查情况(2分)

51

承办人、审核人、审批人意见、签名和日期(1分)

52

申请人基本情况(1分)

 

 

检查行政许可决定书

 

 

 

53

行政许可的事项和适用的法律依据(2分)

54

有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事实根据和明确的法律依据(3分)

55

不予行政许可的,告知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2分)

56

有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印章和日期(2分)

57

采用说理式行政许可决定书(3分)

 

送达阶段(共8分)

 

期限(3分)

58

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后,应当在法定时间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许可证件或者加贴标签、加盖检验、检测、检疫印章等(3分)

检查送达回证或有关登记记录资料

送达(5分)

59

文书名称、文号(1分)

 

 

检查送达回证

60

送达时间、地点(1分)

61

受送达人签名、时间(1分)

62

受送达人拒收的,应当由见证人和两名以上执法人员签名并说明事由(1分)

63

采用留置、委托、邮寄、公告送达等方式的,应当有相关记载材料(1分)

案卷归档(共10分)

64

一案一卷(根据情况需要分正副卷的除外), 一卷一号(1分)

 

 

 

 

 

检查归档案卷

65

使用统一规范的卷宗封面(1分)

66

卷内文字应当使用钢笔、签字笔或者毛笔书写,当事人提供的材料使用其他笔书写的,应当附有复印件(1分)

67

卷内目录和备考表填写规范(1分)

68

卷内材料排列有序(应按时间顺序排列,或者行政许可决定书在前,其余文书按时间顺序排列)(1分)

69

卷内材料有规范的页号(1分)

70

不能随文书装订立卷的证据,应放入证据袋中,随卷归档(1分)

71

装订整齐,卷内无金属物(1分)

72

纸张无破损,破损的文书应修补或者复制(1分)

73

纸张规格统一(一般用A4纸),文书过小的应当衬纸粘贴,过大的应当折叠整齐(1分)

 

二、当场作出的行政许可

 

 

序号

评查内容

评分方法及标准扣分

1

行政许可文书有预定格式、编有号码(10分)

 

检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的有关文书

2

有行政许可申请人基本情况,包括单位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或者个人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等(10分)

3

有行政许可材料收件清单及申请人(代理人)和承办人的签字确认(10分)

4

有审查人员明确的审查意见和签名(10分)

5

有准予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明确表示(10分)

6

有作出决定的理由和明确的法律依据(15分)

7

有告知当事人如对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15分)

8

有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印章和日期(10分)

9

有行政许可申请人签收记录(10分)

 

 

365体育投注: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

第一部分  总则

一、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部门实施行政处罚的质量和水平,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标准。

二、本市范围内所有行政执法机关(包括法律、法规授权和依法接受委托实施行政处罚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案卷评查适用本标准。

三、本标准分基础标准和技术标准两部分,经评查符合基础标准的,方可按照技术标准进行评查。

四、基础标准是行政处罚案卷是否判定为合格的基本标准,主要包括主体是否合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完备、适用法律是否正确、是否规范使用行政处罚裁量权、处罚程序是否合法等内容。标准中规定的要素为案卷合格的基本要求,不符合其中任何一项内容的,该案卷即判定为不合格案卷。

五、技术标准是卷内法律文书的基本要素是否齐备、规范的标准。技术标准采用百分制的评分方法,按照法律文书的基本要素要求和案卷归档规范设定相应分值,不具备基本要素(按照实际情况无须或者不可能具有的除外)或者不符合案卷归档规范的,扣除相应分值(从最小扣分单位1分起扣,直至扣完所占全部分值),最后余分即为案卷得分。

实施行政处罚所必需进行的行政执法活动,应当有相应的法律文书记载,无相应法律文书记载的,扣除该法律文书所占全部分值。

实施行政处罚按照实际情况不需要使用某种法律文书的,不扣除该法律文书所占相应分值;本标准之外的法律文书种类不予评查;行政机关能够明确提供其上级主管机关对行政处罚法律文书及立卷归档另有不同规定的,按照其规定执行。

 

 

第二部分  基础标准

分类

序号

评查内容

 实施主体

1

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具备法定资格

2

实施的行政处罚符合法定的权限

3

对外的法律文书必须使用行政处罚实施主体的印章

事实证据

4

行政处罚对象认定准确,必须是违法行为的实施者且能够独立承担责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5

违法事实认定清楚,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情节、程度和后果等内容表述准确

6

证据充分并且具有关联性、合法性和真实性,足以证明文书所述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程度和后果

法律适用

7

适用法律正确,引用法条准确

行政裁量

8

对符合法定情形不予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实施者,不予行政处罚

9

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规范使用行政处罚裁量权细化标准

 

 

程序

10

按照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和执行的步骤实施行政处罚

11

由两名以上具有行政执法证件的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和检查,亮证执法

12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向当事人告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权利,并听取其陈述和申辩

13

符合听证条件的,告知当事人听证权,当事人要求听证的,依法举行听证

14

行政处罚决定经过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案件履行集体讨论程序

15

依法应由上一级行政机关批准或者决定的行政处罚案件,必须上报

16

行政处罚决定应告知当事人如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17

依照法定程序和法定时间送达法律文书

18

罚款实行罚缴分离,并出具法定的罚款收据

19

依法应当移送其他机关的案件必须移送

备注

案卷是否符合基础标准采用检查案卷、查阅有关法律依据和相关规定、询问当事人和相关人员及有关单位、现场调查等综合方法进行评判

第三部分 技术标准

一、一般程序

分类

序号

评查内容及分值

评分

方法

(一)立案销案(共8分)

立案(5分)

1

有案件来源的记载,即注明案件是来自现场检查、举报、交办还是移送等内容(1分)

检查立案文书

 

2

有案情简介,并注明案件以及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当事人是个人的,应当记载其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单位、职业等情况;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当记载其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和职务等(1分)

3

有立案依据,注明当事人可能违反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准确名称(1分)

4

有承办人和承办机构的意见、签名和日期(1分)

5

有负责人明确的立案审批意见、签名和日期(1分)

销案(3分)

6

案情陈述,应当注明调查取证的情况和结果(1分)

检查销案文书

 

7

有承办人和承办机构建议销案的意见、签名和日期(1分)

8

有负责人明确同意销案的意见、签名和日期(1分)

(二)调查取证(共32分)

 

检查(勘验) (7分)

9

有现场检查(勘验)的具体时间、地点(1分)

 检查检查(勘验)笔录

10

有被检查人的基本情况记载。被检查人是个人的应当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年龄、住址、单位和职业等;被检查人是单位的应当包括单位名称、营业执照或者税务登记证号、地址等(1分)

11

现场检查情况记录准确、客观、全面(2分)

12

有被检查人对笔录的意见及签名;被检查人不在现场或者拒绝签名的,应有见证人和两名以上执法人员签名并说明原因(2分)

13

有两名以上执法人员的签名和执法证件号码记载(1分)

询问(8分)

14

有询问的起止时间、地点记载(1分)

检查询问笔录

15

一份询问笔录针对一个被询问人(1分)

16

被询问人基本情况完整,应当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单位和职业等(1分)

17

询问笔录记录的内容准确、完整,应当包括出示证件表明身份的记载(2分)

18

有两名执法人员的签名和执法证件号码记载(1分)

19

笔录有被询问人逐页签名 ;被询问人拒绝签名的,应当有见证人和两名以上执法人员签名并说明原因(1分)

20

笔录中的涂改之处,应有被询问人压指印、盖章或签名(1分)

 

 

 

 

调查取证与保存证据(12分)

 

 

 

21

提取当事人身份证或者营业执照、登记证书复印件,并由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1分)

 

 

检查调查取证及保存证据等相关资料或者文书

22

调查取证事由正当(1分)

23

调查取证的时间地点准确具体(1分)

24

提取的证物应与案件有关(1分)

25

调查取证物品的性状描述完整准确(包括物品名称、规格、数量等)(2分)

26

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中有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的签名,有行政机关的印章和日期(1分)

27

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措施有行政机关负责人明确的批准意见,有准确详细的物品清单(2分)

28

先行登记保存的物品应在法定期限内做出处理决定(2分)

29

归还先行登记保存物品的,应当有当事人的签收记录(1分)

检验检测检疫鉴定(5分)

30

检验、检测、检疫、鉴定的案由、时间、地点(1分)

 

 

检查检验、检测、检疫、鉴定文书

31

有被检对象的基本情况记载(1分)

32

载明所依据的技术标准或者规范(1分)

33

具有法定资质的检验、检测、检疫、鉴定部门印章、日期及鉴定人员姓名和有关信息(2分)

审查决定(共40分)

案件处理的审查与审批(5分)

34

案由和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记载准确。当事人是个人的,应当记载其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单位、职业等情况;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当记载其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和职务等(1分)

检查案件处理有关审查与审批文书或者调查终结报告

35

违法事实记录完整,证据确凿、充分,处罚依据明确(2分)

36

承办人和承办机构、部门法制机构的意见明确、具体,有签名、日期(1分)

37

行政机关负责人审批意见明确、具体,有签名、日期(1分)

较重处罚案件集体讨论(3分)

38

讨论时间、地点和案由,参加人姓名和职务(1分)

检查有关案件讨论记载文书

39

参加讨论人员的主要观点和意见(1分)

40

结论性意见(1分)

 

 

告知(7分)

41

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记载准确。当事人是个人的,应当记载其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单位、职业等情况;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当记载其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和职务等(1分)

检查处罚告知文书

42

载明认定的违法事实(1分)

43

明确载明违反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全称和相应的条、款、项、目(1分)

44

明确告知拟给予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和法律依据(1分)

45

明确告知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与申辩、依法享有听证的权利,以及时间、地点(1分)

46

行政处罚实施主体的印章、日期(1分)

47

当事人签名;当事人拒绝签名的,应当有见证人和两名以上执法人员签名并说明原因(1分)

听证(10分)

48

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听证主持人的姓名和职务,以及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方式(1分)

 

检查听证通知文书

49

告知当事人准备有关证据材料,有权申请回避(1分)

50

具有行政处罚实施主体印章和日期,当事人签名(1分)

51

案由及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方式(1分)

检查听证笔录

52

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法定代理人及委托代理人;案件调查人的姓名、听证主持人、听证员、记录人姓名(1分)

53

案件调查人提出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及法律依据(1分)

54

当事人陈述、申辩和质证的内容(1分)

55

听证参加人确认无误后签名或者盖章和日期;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听证主持人在听证笔录上注明情况(1分)

56

载明案由、听证的时间、地点、参加人情况(1分)

检查听证意见书

57

当事人进行陈述、申辩和质证的主要内容和焦点问题以及听证主持人的意见和建议(1分)

决定(15分)

58

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记载准确。当事人是个人的,应当记载其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单位、职业等情况;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当记载其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和职务等(1分)

 检查行政处罚决定书

59

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事实和法律依据(2分)

60

违法行为处于持续状态的,有责令改正或者限期改正的内容(1分)

61

有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全称和具体的条、款、项、目)、种类和幅度(2分)

62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幅度符合部门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细化标准,(2分)

63

有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罚款缴付的指定银行名称、地址等,并告知若逾期缴纳罚款加处罚款的规定(1分)

64

告知当事人如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2分)

65

 有行政处罚实施主体印章、日期(1分)

66

采用说理式行政处罚决定书(3分)

 

 

 

送达和执行 (共10分)

送达(3分)

67

载明送达文书名称和编号及受送达人名称(姓名)(1分)

 检查送达回证

68

载明送达时间、地点及送达方式(采用直接送达之外的送达方式,应当符合有关规定。留置送达应当在备注中注明,并有见证人的签名;公告送达应当有公告文书;邮寄送达应当将挂号信回执粘贴于备注中)(1分)

69

有行政处罚实施主体印章、日期,送达人、受送达人或者收件人员的签名(1分)

执行(5分)

70

罚款应当和收缴相分离,使用合法罚没票据,填写规范、准确,有行政处罚实施主体印章、日期(1分)

检查罚没款(物)票据或者相关资料

71

没收物品有详细清单(1分)

72

案件名称、编号准确,被申请人基本情况清楚(1分)

检查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申请文书

73

案情叙述完整准确,申请执行项目标的准确,案件主要材料齐备(1分)

74

申请机关印章和日期(1分)

结案(2分)

75

载明行政处罚决定执行情况,未执行部分应有情况说明,分期、延期履行的应当有相应申请和审批情况的说明(1分)

检查结案报告

76

有承办人结案意见、签名和日期,机关负责人同意结案的意见、签名和日期(1分)

案卷归档 (共10分)

77

一案一卷(根据情况需要分正副卷的除外), 一卷一号(1分)

检查归档案卷

 

78

使用统一规范的卷宗封面(1分)

79

卷内文字应当使用钢笔、签字笔或者毛笔书写,当事人提供的材料使用其他笔书写的,应当附有复印件(1分)

80

卷内目录和备考表填写规范(1分)

81

卷内材料排列有序(应按时间顺序排列,或者行政处罚决定书在前,其余文书按时间顺序排列)(1分)

82

卷内材料有规范的页号(1分)

83

不能随文书装订立卷的证据,应放入证据袋中,随卷归档(1分)

84

装订整齐,卷内无金属物(1分)

85

纸张无破损,破损的文书应修补或者复制(1分)

86

纸张规格统一(一般用A4纸),文书过小的应当衬纸粘贴,过大的应当折叠整齐(1分)

 

二、简易程序

序号

评查内容

评分方法

1

使用预定格式和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5分)

 

 

 

 

 检查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

2

有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记载(5分)

3

有违法行为的具体时间、地点、事项、经过、危害后果记载(10分)

4

有罚款金额或者警告内容(5分)

5

有明确的行政处罚依据(条、款、项、目)(10分)

6

有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应告知当事人罚款缴付的指定银行名称、地址等,并告知若逾期缴纳罚款有加处罚款的规定(15分)

7

当场收缴罚款应当有明确的标注并出具合法的票据(10分)

8

有告知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15分)

9

有实施行政处罚的行政执法人员的签名或者印章和执法证件的编号(5分)

10

有行政处罚实施主体印章和日期(10分)

11

有当事人的签字(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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