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5体育投注: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365滚球盘:印发《365体育投注:政府法制信息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4-15 信息来源:市法制办

 

 

   各县(市、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市开发区管委会法制办公室,市各有关部门、单位法制处室:

现将《365体育投注:政府法制信息工作考评办法》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365体育投注: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365体育投注:政府法制信息工作考评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信息工作,充分发挥政府法制信息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经验介绍、决策参考、理论支撑等作用,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政府法制信息工作开展情况,经研究决定,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对象

各县(市、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市开发区管委会法制办公室,市各有关部门、单位法制处室。

二、考评办法

(一)考核评比实行量化标准,采用百分制计分的办法,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根据各被考核单位全年得分、信息报送的质量和采用情况等,进行考核打分。作为全市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的独立项目,政府法制信息考核得分按照10%的比重折算计入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依法行政考核总分。

(二)设定全市政府法制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两个独立年度表彰奖项,每年评比一次,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颁发奖励证书,并制发表彰通报。

(三)全市政府法制信息工作先进集体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根据量化标准考核得分和相关条件直接评定。具体条件包括:①领导重视,能够将政府法制信息撰写和报送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加以部署落实;②工作机构明确,有相对固定的专兼职政府法制信息工作人员,办公自动化设备齐全,信息网络体系健全;③信息采编、报送、反馈等工作制度健全;④上报信息及时、准确,质量较高,得分位居前列。

全市政府法制信息工作先进个人采取所在单位推荐和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核相结合的办法产生。具体条件是: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精通政府法制业务,撰写上报和被采用的政府法制信息数量多、质量高。

三、计分标准

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分类设定计分标准。按照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计分的原则,统计总分。分值由报送得分、采用得分、成果转化得分和处罚分构成,积分高者为优。具体如下:

(一)报送得分(60分)

市各部门、单位法制处室、市开发区管委会法制办公室每月报送法制工作信息不得低于2条,全年报送信息数量达到24条(含24条)以上的,计60分;多于24条的,每多1条加1分;少于24条的,每少1条减5分,直至0分。

各县(市、区)政府法制办公室每月报送法制工作信息不得低于6条,全年报送信息数量达到72条(含72条)以上的,计60分;多于72条的,每多1条加1分;少于72条的,每少1条减5分,直至0分。

(二)采用得分

1、普通信息。被本办网站采用的每条加5分;被《365体育投注_365滚球盘-【首页】》网站等其他市级媒体、刊物采用的每条加6分;被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网站、《江苏法制报》、省《行政与法制》以及其他省级媒体、刊物采用的每条加10分;被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网站、《法制日报》以及其他国家级媒体、刊物采用的每条加15分。

2、综合性信息。被本办网站采用的每条加15分;被《365体育投注_365滚球盘-【首页】》网站采用的每条加20分;被《盐城政府法制》简报、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网站采用的每条加30分;被《江苏法制报》、省《行政与法制》以及其他省级媒体、刊物采用的每条加50分;被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网站采用的每条加80分;被《法制日报》以及其他国家级媒体、刊物采用的每条加100分。

(三)成果转化得分

信息被市领导或省级部门领导批示肯定的,每条加60分;被省领导批示肯定的,每条加100分;被国家级部、委、办、局领导批示肯定的,每条加150分;被中央领导批示肯定的,每条加300分。

信息所报道的工作经验在全市面上或者全省系统内推广的,每条加100分;在全省面上或者全国系统内推广的,每条加200分;在全国面上推广的,每条加500分。

(四)处罚分

1、无故不报送约稿信息的,每次扣5分。

2、发现报送信息内容失实的,如果信息已向其他单位报送的每条扣10分;如果尚未向其他单位报送的每条扣5分。

3、发现报送信息内容涉密的,如果信息已向其他单位报送的每条扣20分;如果尚未向其他单位报送的每条扣10分。

全年报送分不及格的,取消被考核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年度政府法制信息工作考核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选资格。

四、报送要求

计入考核得分的信息必须是报送过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的信息。信息内容必须与政府法制以及依法行政工作直接相关联,在结构上必须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以及事件的起因、经过、结果。格式一般包括标题、导语、主体、背景、结语。信息要符合真实具体、反应迅速、观点明确、语言简洁等要求。

信息可以由各被考核单位统一组织报送,并计入所报送的被考核单位的得分;也可以由撰写单位直接报送,并根据以下规定计入对应被考核单位的得分:

①对于县级行政执法部门报送的信息,每篇分别计本县(市、区)政府法制办公室0.6篇、上级市各部门、单位法制处室0.4篇,并对照标准计得分;②对于各乡镇报送的信息,一般计入各县(市、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得分;③对于市级各行政执法部门直属分局、行政执法机构报送的信息,计入市级行政执法部门法制处室得分。

五、附则

(一)考核采用各被考核单位申报和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统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年7月上旬,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秘书行政处公布上半年信息报送情况。每年12月15日前,由各单位向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秘书行政处申报信息报送、采用及成果转化情况,再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秘书行政处统计、审核、公布。

(二)信息报送一律采用电子文档报送的方式,依法需要保密的除外。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信息专报信箱为:ycfzb@163.com。联系人:王杨、侍雯。联系电话:0515-86662334、88192334。

(三)每年统计截止时间为当年的12月10日,12月11日以后报送的信息计入下一年。

(四)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内设处室参照对市各有关部门、单位法制处室标准考评。

(五)本办法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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