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质监局365滚球盘:开展混凝土输水管专项打击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7-30 信息来源:盐城质监局










 

 


各县(市、区)局、市局稽查支队: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省质监局要求,为贯彻落实《质检总局365滚球盘:印发〈2014年“质检利剑”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进一步规范混凝土输水管生产经营,打击无证生产行为和制售假冒伪劣建材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混凝土输水管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广大消费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经研究决定,从7月1日起至10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对混凝土输水管专项打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重点检查混凝土输水管生产企业、建筑工地使用单位及施工企业,是否存在无证生产行为,使用无证产品的行为。对有证企业,重点检查是否按照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要求组织生产,是否存在生产许可证出租、出借、转让或者变造许可证证书和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的行为。

二、检查依据

1、200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440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2、200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80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3、201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181号公告---《质检总局365滚球盘:公布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的产品目录的公告》。

三、检查要求

(一)加强部门配合。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详细可行的行动方案,认真部署,可以实行市、县联动执法,也可以稽查联合质监科、质检机构,加强配合,加大执法力度。市局将采取集中检查、联合检查与突击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做好跨地区案件和大要案的组织协调与查办、联办、督办工作。

(二)营造宣传氛围。各地应通过一定途径向社会、消费者宣传,树立保护消费者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进一步规范建材产品市场秩序。在执法检查中,要求各生产企业加强自查,严格执行产品标准,促进行业自律。

(三)及时报送信息。要注意收集证据,做好执法检查记录。专项检查期间,每月5日前报送附表1(有大要案件的要随时报送,填写附表2),专项打击行动结束后,各单位于11月10日前报送专项打击行动总结;每个单位至少报送2个查处的案件。

联系人:徐  翔     传真:0515--89906180

(主动公开)

                                盐城质量技术监督局

附表1:

2014年盐城质监系统对混凝土输水管

专项检查案件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案件类别

出动执法人员(人次)

检查企业数(家)

立案数(件)

办结案件

移送司法机关

捣毁窝点(个)

案件365体育投注(件)

件数

货值金额(万元)

件数

货值金额(万元)

质量不合格








 

 

许可证出租








 

 

许可证出借








 

 

许可证转让








 

 

变造许可证








 

 

无许可证










其他










合计








 

 


注: 1、数据按月统计,每月5日前报送;(专项检查期间)

2、有大要案件,请填写附表2。





附表2:

混凝土输水管专项检查大要案报表

填报单位:

案件名称

 

查办单位

 

查办人员

  

案件情况

(尽可能详实)

  

是否移送公安机关

 

注:大案要案为货值15万元以上,或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或情节恶劣、存在暴利抗法等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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