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5体育投注:人民政府365滚球盘:完善市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5-12-11 信息来源:市国资委


盐政发〔2015〕17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城南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改进和加强市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提升国有企业发展质量和效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国务院《365滚球盘: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6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完善市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有利于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有利于提高国有经济竞争力、有利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的要求,健全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完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体系,加强重大事项监管,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

 (二)基本原则。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依法履行政府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坚持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不干预企业经营自主权。坚持放管结合,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对监管事项实施清单管理。坚持集中统一监管,统一国有企业出资人制度,对经营性国有资产实行集中统一监管。坚持分类协同监管,将企业分为竞争类、功能类和公共服务类三种类型,实行分类监管、协同监管。

 二、健全国有企业出资人制度

 (三)准确把握职能定位。根据授权市国资委代表市政府对市属企业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科学界定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管边界,专司国有资产监管,不行使政府公共管理职能,不干预企业自主经营权。发挥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专业化监管优势,逐步推进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管全覆盖。

 (四)稳步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按照依法依规、分类推进、规范程序、市场运作的原则,推进市级机关事业单位所属企业以及涉批中介脱钩改制和清理整合,对继续保留国有股份的企业按产业类型进行整合,稳步纳入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督体系。

 (五)加强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市属企业产权界定、产权登记、资产评估监管、清产核资、资产统计、综合评价以及监管制度制定等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职责,由市国资委统一履行。对受托监管国有企业的其他部门、单位和机构,可根据需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并报市国资委备案。市属企业需按规定向市国资委报送国有资产统计报表和财务信息资料。市国资委按规定向市政府报告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状况和其他重大事项。

 三、建立国有资本投资运营体系

 (六)开展改建或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在现有市属企业中选择1-2户企业,开展改建或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按照功能相同、业务相近、优势互补的原则,推动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对市属企业及其他政府资源进行重组整合,实现国有资本合理流动、有效配置、保值增值、健康发展,促进国有经济布局结构优化调整。

 (七)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体系。探索建立“国资监管机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国有企业”运营体系。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采取国有独资形式,由市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履行出资人职责,不干涉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负责国有资本的投资和运营,对所投资企业按出资比例行使股东权利。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出资企业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八)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建立覆盖全部国有企业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逐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收缴比例,2016年按20%比例征收,2018年提高到25%,2020年达到30%。国有资本收益主要用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和保障改善民生。建立国有资本收益绩效评价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加强企业重大事项监督管理

 (九)完善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市属企业修订公司章程,合并、分立、改制、上市,增减注册资本,发行债券,进行重大投资,为他人提供大额担保,转让重大资产,进行大额捐赠,分配利润,以及解散、申请破产等重大事项,应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需由市政府批准的,由市国资委提出意见报市政府审批。

 (十)加强企业投资管理。企业投资活动(包括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投资、金融资产投资等)要突出主业发展需求,符合企业战略规划和结构调整方向。限制非主业、参股性、高风险投资,企业第三层级以下子企业原则上不得进行长期股权投资。企业投资应当由董事会会议集体决策,事前应充分进行科学论证。完善市属企业重大投资备案核准制度。对竞争类企业的股权投资项目,市域以内投资额1000万元以下的报市国资委备案,1000万元以上的由市国资委审核后报市政府审批;市域以外的股权投资项目一律实行核准制度,由市国资委审核后报市政府审批。对功能类和公共服务类企业的股权投资项目,不论投资区域和金额大小,统一由市国资委审核后报市政府审批。逐步开展企业投资决策授权试点工作,将市属企业所属子企业投资决策事项授权市属企业行使。

 (十一)强化企业融资管理。建立企业债务风险预警机制,企业融资要充分考虑债务规模、融资成本、偿债能力等因素,既要保证企业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又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严格企业债务管理,市级政府融资平台举借债务必须经市级政府性债务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实施。开展市属企业政府性债务清理工作,切实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

 (十二)严格企业借出资金和提供担保。市属企业应制定和完善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借出资金和提供担保管理制度,严格内部决策程序,规范审批流程。市属企业在出资(持股)比例范围内向所属子企业借出资金和提供担保的,由企业董事会决定;未经市政府批准,不得超出出资(持股)比例向所属子企业提供资金和担保,不得向无产权关系的企业和自然人提供资金和担保。

 (十三)规范企业产权转让和资产处置。市属企业应建立健全产权转让和资产处置管理制度,明确决策程序、职责部门、管理权限和工作流程,依法依规操作。完善企业产权转让批准程序,市属企业产权转让由市国资委审核后报市政府审批;所属子企业的产权转让,由市属企业审批,其中因产权转让导致国有控股性质改变的,由市国资委审核后报市政府审批。市属企业资产处置应履行内部决策和报批程序,其中30万元以下的以及所属子企业的资产处置事项,由企业按规定决策;30万元至500万元的,报市国资委审批;500万元以上的,由市国资委审核后报市政府审批。对市属企业及所属子企业发生的坏账、存货等各项资产损失核销,100万元以下的由市国资委审批,100万元以上的由市国资委审核后报市政府审批。

 (十四)健全企业收入分配管理。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研究制定市属企业领导人员薪酬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建立与选任方式相匹配、与分类管理和考核评价相适应的差异化薪酬分配制度。完善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实行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相结合,考核结果与薪酬、奖惩严格挂钩。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企业领导人员不得在规定的薪酬之外领取或变相领取任何工资性或福利性收入。规范企业员工持股行为,企业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不得直接或间接持有本企业所出资各级子企业的股权。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建立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制度,加强企业工资管理,严格规范企业分配行为。

 五、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

 (十五)加强企业董事会建设。优化董事会结构,推行外部董事制度。完善董事会议事规则,落实董事会在重大决策、薪酬考核、经营层选聘等方面的职权。规范董事会运作,实行集体决策、个人负责制,根据需要设立专门委员会。建立市属企业董事会向市国资委报告工作制度。强化企业子公司董事会建设,健全治理架构,实现有效管控。

 (十六)建立企业外派监事会制度。深入推进市属企业外派监事会工作,切实发挥外派监事会职能作用,促进外派监事会与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深度融合,加强对企业“三重一大”所涉及的经营决策、资产变动、投资融资、对外担保、财务管理等重大事项的监督检查,防止国有资产损失和流失。进一步加强监事会建设,健全管理机构和工作制度,配齐配强专职监事,提高监事会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十七)强化企业内部管理。健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融入公司治理、经营管理以及内部控制体系的各领域和各环节。加强企业总部建设和集团管控,完善财务管理,强化风险管控体系建设。加强“法制国企”建设,市属企业要逐步设立专门的法律事务机构,配备专职法务人员,探索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深化企业内部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形成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市场化经营机制。

 六、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

 (十八)加强和改进企业党建工作。坚持党对企业的政治领导,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始终把握企业正确发展方向,保证和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企业贯彻执行,把党组织政治优势转化为企业发展优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企业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党员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持续深化作风建设,认真践行“三严三实”,严守纪律规矩。把加强党的领导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统一起来,明确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不断探索完善促进国有企业党组织保持活力、发挥作用的制度机制和方法载体,进一步提升企业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十九)完善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坚持党管干部原则,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把组织综合考核评价和引入市场机制、适度扩大市场化选聘相结合,积极探索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根据不同类型企业情况,实施分类管理,改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研究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职位设置。逐步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完善有关配套政策,指导企业董事会把好选人用人关。

 (二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执行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及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深入开展“廉洁国企”建设活动,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责任。建立国有企业经营投资失误和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对企业领导人员和其他人员因未履行或者未正确履行职责,以及违反法律法规、国有资产监管制度或企业内部管理制度,造成失误和损失的,按照权责对应原则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七、加强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和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强化企业内部监督、出资人监督和审计、纪检监督以及社会监督,加快形成全面覆盖、分工明确、协同配合、制约有力的国有资产监督体系。

 (二十二)强化工作推进。市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本意见要求,制定相关配套文件,加强统筹协调,增强监督工作合力。市国资委要进一步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把握工作规律,创新工作机制,坚持依法依规行权履职,不断提高科学监管、有效监管的能力和水平。

 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完善本地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的具体意见。

 

                                                  365体育投注: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11日

 

抄送:市委办公室,365滚球盘:常委会办公室,365体育投注: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盐城军分区。

 

365体育投注: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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