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5体育投注: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6-01-25 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城南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我市是国家民政部确定的全国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城市。根据《民政部365滚球盘:开展第二批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的通知》(民函〔2014〕240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强对遭遇生存和发展困境的未成年人实施保护性救助,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现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贯彻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方针,坚持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优先,加强理论创新、政策创新、制度创新、实践创新,积极拓展救助保护内容,帮助其家庭解决实际问题,完善和强化“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社会保护体系,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进一步明确政府、家庭、社会在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建立健全一个以属地化管理为基础、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构建一个以社区为基础、社会参与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网络;培养一支专业强、素质高、服务好的未成年人服务队伍;搭建一个集预防、发现、干预、回归安置、持续跟踪等服务为一体的服务平台;为未成年人营造一个安全、洁净、向上的成长环境;达到一个全社会参与未成年权益保护、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目的。

三、工作对象

以365体育投注:域为试点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类对象:一是流浪未成年人;二是因自身重病重残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三是因监护人服刑、吸毒、重病、重残等原因实际无人监护的未成年人;四是遭受遗弃、虐待、家庭暴力侵害的未成年人;五是因被拐卖、非法雇佣等其他原因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

四、工作内容

(一)建立发现报告机制。建立未成年人社区保护网络和困境未成年人评估筛查机制。依托乡镇(街道)、社区设立救助保护咨询点(可设在社区儿童福利工作室),对面临监护缺失或监护失当的困境未成年人进行摸底排查,及时发现流浪、失学辍学、监护缺失等困境未成年人,发动各种社会力量和热心群众参与发现、告知、护送困境未成年人的救助工作,做到发现一例、救助一例。建立中小学生困境未成年人采集机制,民政部门与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区域内中小学校按照困境未成年人风险评估标准摸排汇总困境未成年人信息数据,相互共享并定期更新困境未成年人信息数据。以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为工作平台,设立热线电话受理各单位、组织、人员365滚球盘:监护失当或监护缺失案件的举报电话。明确学校老师、医疗机构医生的发现报告责任,建立在校学生家庭监护失当、就诊未成年人疑似遭受虐待等情形的发现报告机制。未保中心与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法院、检察院、妇联等部门建立相互通报制度,及时通报未成年人监护失当案件,共享监护困境未成年人信息。

(二)整合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资源。有效发挥民政、综治、教育、公安、司法、财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城管、卫生、交通、共青团、妇联、关工委、残联等部门、组织、机构的职能作用,尽最大努力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民政部门负责未成年人救助管理工作,落实城乡低保、孤儿保障、临时救助等各项社会保障制度,指导救助管理机构开展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以及困境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对救助管理机构临时救助满6个月仍然无法查找到地址、亲属的流浪未成年人,及时妥善安置到社会福利机构。

综治部门负责将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范围,对工作不力,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突出,或者侵犯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的地方、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视情给予一票否决、黄牌警告及诫勉谈话等,并进行重点整改;积极配合教育、民政、政法各部门及群团组织开展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

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指导区域内中小学校摸排汇总困境未成年人信息数据。对未成年人提供教育资源支持,做好未成年人义务教育或替代教育、职业教育,协助做好教育矫治工作。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要依法严厉打击诱骗、拐卖、残害未成年人特别是残疾未成年人的犯罪活动,对组织操纵和教唆未成年人特别是残疾未成年人流浪、乞讨,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人民法院还要及时受理并依法办理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案件。

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负责服刑、吸毒人员未成年子女排查帮扶,为有需求的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服务和援助。

财政部门要将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经费纳入救助机构经费统筹考虑,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生活、教育、安置等工作的顺利开展。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要为年满16周岁未成年人开辟特殊服务通道,开展技能培训和就业帮扶工作,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且有就业愿望的困境未成年人和困境未成年人家庭成员纳入就业服务体系,优先提供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和就业服务。

城管部门要结合城市管理,主动配合民政、公安等部门做好困境未成年人的发现、告知、引导、护送工作。

卫生部门负责困境未成年人的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医疗卫生资源支持;明确医疗机构医生的的发现报告责任,建立就诊未成年人疑似遭受虐待等情形的发现报告机制。

交通部门要为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机构购买乘车凭证和接送未成年人工作对象进出站等提供方便。

共青团负责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指导服务,并发动社会志愿者组织帮助未成年人克服成长过程中出现的人格发展、人际交往、升学就业等各种问题,引导和促进他们全面健康成长。

妇联要做好关爱困境未成年人宣传协调和维权保护工作,强化宣传引导,帮助困境家庭改善家庭教育和抚养功能,结合关爱儿童服务体系建设,依托妇儿工委办等工作载体,在全社会倡导关爱儿童、保护儿童的良好氛围。

关工委要组织全市老干部、老战士、老教师、老专家、老模范等离退休老同志协助有关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对成年人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积极开展创建未成年人零犯罪村居(社区)活动,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努力预防和减少未成人违法犯罪,促进未成年人健康。

残联协调、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未成年人的康复、教育、就业培训等工作。

未成年人保护机构要对纳入救助帮扶对象分批次初审,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入户走访调查,对帮扶情况和效果进行评估,开展经常性街面主动救助,对流浪未成年人开展主动保护性救助工作。要为流浪未成年人及困境未成年人提供全面的服务,采取多种措施保障受助未成年人的生活、教育、管理、康复、返乡和安置。组织适合未成年人需要的活动,通过文化知识教育、职业技能培训等帮助未成年人获得谋生技能,为回归社会、独立生活做好准备。与教育、公安和司法行政等部门一道对有不良行为的流浪未成年人进行法制教育、行为矫治和心理辅导。对监护人无法履行职责的服刑人员子女也可以由未成年人保护机构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提供生活照料或家庭寄养服务。

 (三)实施流浪未成年人及困境未成年人救助帮扶项目。依托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中心,发挥其组织协调和业务指导作用,协调教育、公安、城管、卫生、司法、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残联等部门,以及工、青、妇等群团组织,通过与专业社工机构、心理咨询机构的合作,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对流浪未成年人及困境未成年人实施家庭监护情况及需求评估、心理咨询、康复训练、就业等一系列救助帮扶项目,避免流浪未成年人重复流浪社会,帮助困境未成年人脱离困境,帮助他们健康回归家庭、回归社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把试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列入议事日程,建立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的试点工作推进机制,定期研究分析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各部门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职责任务,制定具体方案,形成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创新工作机制。各地要按照“政府主导、社会承办”的原则,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培育、引导社会工作机构、社会组织、法律工作机构、爱心家庭、志愿者团队等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试点工作,构建政府部门负责政策制定、资金保障、技术支持、监管评估,社会力量开展监测预防、调查评估、心理关爱、教育辅导、法律服务等具体工作的社会保护工作机制。

(三)落实资金保障。各地要建立稳定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经费保障机制,市、县(市、区)福利彩票公益金要重点向未成年人保护试点工作倾斜,财政部门要将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的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证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四)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媒体作用,加强对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的宣传,引导各类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通过公众广场、社区、交通要道电子显示屏、媒体宣传报道等方式进行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扩大未成年人保护的知晓面。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开展慈善捐助、实施公益项目、提供社工和志愿者服务等多种方式,积极参与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

六、实施步骤

我市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分两步实施,首先在盐城大市区开展试点工作,第二步是在盐城大市区试点取得经验的基础上,从2016年1月1日起在各县(市) 开展试点工作。盐城大市区试点工作具体步骤:

(一)调查研究阶段(2015年4月底前)

组织相关部门对盐城大市区流浪未成年人及困境未成年人基本状况进行摸底,建立困境未成年人基本信息库;组织专业人员对未成年人的需求状况和政策、法律法规执行状况进行评估,确定服务对象或家庭。

(二)具体实施阶段(2015年5月1日—2015年10月31日)

根据调研结果,分类实施社会保护计划,搭建服务平台,根据专业机构的评估,整合各类社会资源,有针对性地解决困境未成年人或家庭的实际需求。教育部门帮助未成年人解决接受义务教育、替代教育难题;民政、工、青、妇部门帮助解决维权保护,生存、生活等困难救助问题;司法部门帮助解决法律援助、家庭维权等问题。定期通过电话、网络、媒体实地进行跟踪回访,掌握服务对象的发展状况及社会适应状态,让各类干预能真正对其产生作用和意义。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不断探索,不断创新,提出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建议,充分发挥试点的示范作用。

在开展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中鼓励各类机构、社会团体对未成年人开展助学、助困、助医、助残、助孤等帮扶活动,解决实际需求,尽最大能力帮助困境未成年人走出困境,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氛围。

(三)总结提升阶段(2015年1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

通过自评、专家评估和第三方评估方式,对试点工作进行严格评估,查找问题和漏洞并及时纠正,总结经验,整体提升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水平,构建具有盐城特色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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