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5体育投注:人民政府365滚球盘:加快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促进优质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7-12-03 信息来源:市政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城南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365滚球盘: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省政府365滚球盘: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促进优质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苏政发〔2017〕1号)精神,加快义务教育从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迈进,到2020年,全市实现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和“两免一补”政策城乡全覆盖,形成城乡一体、优质均衡的义务教育发展新格局。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合理规划建设城乡学校,更好满足义务教育入学需求
    (一)科学制定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按照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要求,结合区域常住人口规模、学龄人口变化趋势以及省定办学标准,充分吸纳民意,及时修订编制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明确永久性保留学校、过渡性学校及计划新建校,并纳入城镇规划体系严格组织实施。盐城大市区教育布局规划修编工作由市教育部门牵头,市规划、国土等相关部门和驻城各区共同参与,将市属、区属、民办民营义务教育学校全部纳入修编范围。各县(市、区)修编的教育布局规划及时报市教育行政部门,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依据。
    (二)全面推行城镇新建居住区同步配套建设义务教育学校。落实城镇新建居住区应配建学校政策,规划、国土等部门在城市开发过程中须配套相应的义务教育设施,实施义务教育学校“交钥匙”工程,与住宅首期项目同步规划、建设和使用,保证义务教育学校规模、数量与城镇发展和学龄人口增长相适应。按照省定办学标准,预留教育设施建设空间,满足义务教育办学的用地需求。实行教育用地联审联批制度,城镇新建居住区新建配套学校建设方案,应征得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新建学校设计、建设、竣工验收和现有学校改扩建等,均应安排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全程参与。城镇新建居住区未按规划配建的,规划、建设部门不得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严格用地环评程序,不得将污染、地质灾害易发等地块及其周边作为教育用地。闲置校园校舍优先用于教育事业。
    (三)办好必要的村小和教学点。统筹规划保留农村小学,审慎撤并农村学校,现有村小和教学点确需调整的,按规定必须报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严格执行先建后撤制度,确保国家全面放开“二孩”政策后,农村适龄儿童有学上、上好学。逐一评估定点村小、保留的教学点办学条件和办学质量,实施村小和教学点质量提升工程,改善办学条件、优化师资队伍、强化教学管理,全面提升质量,确保达到省定标准。
    二、加大教育投入力度,扎实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
    (一)依法履行县级政府经费投入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城乡统一、重在农村、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的政府主体责任,加大投入力度,确保教育在基本公共事业中优先发展,确保教育支出在公共财政支出中逐年提高。按照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同等享受“两免一补”和省定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足额落实并及时拨付到位。经费投入重点向农村义务教育倾斜,适当提高小规模学校、寄宿制学校的公用经费补助水平,保证农村学校经费投入增幅总体高于城区学校增幅。强化对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的教育督导和专项督查,建立通报和考核制度。
    (二)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大力组织实施《江苏省“十三五”时期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配置标准(试行)》,为全市乡镇、街道和城乡社区提供配套化、规范化、标准化教育公共服务。严格按省定办学标准规划、设计和建设新建学校。全面核查现有学校,抓紧编制现有学校标准化建设的任务书、时间表和路线图,实行一校一策、综合施策,扎实推进标准化建设工程,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动学校按期全面达标。坚持内培外引,大力实施名校名师战略,积极推进合作办学,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加快实施“改薄”工程,大力改善城乡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逐步缩小校际差距。重视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办好特殊教育学校,加强随班就读专用资源教室建设。建立健全市、县两级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监测体系,动态掌握、分析评估每一所学校的校园建设、教育装备、师资队伍和教育教学等实际状态和综合信息,及时对标找差,着力补齐短板,确保到2018年底,85%以上的义务教育学校达到省定办学标准,到2020年,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达省定办学标准。
    (三)重点解决大班额和大校额等突出问题。根据省定办学标准,制定并实施消除大班额和大校额专项行动计划,采取有力有效措施,防范和化解因大班额大校额带来的教育教学和安全管理风险。通过教育规划和学校布局优化,校园校舍新建和改扩建,学区化、集团化办学或组建学校联盟,加快改造提升一般校、薄弱校,适应性调整施教区,均衡配置校长和师资队伍等多种方式,加快消除现有大班额。逐步完善招生入学政策,采取单校划片或多校划片等方式组织招生入学。在教育资源相对均衡的区域,采取单校划片招生方式,小升初实行对口直升。在目前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的区域,根据实际情况,积极稳妥采取多校划片招生方式,将热点小学、热点初中学位分散至每个片区,确保各片区之间教育资源大体均衡。扩大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比例。严格禁止因择校产生的大班额现象,严格控制因集团化办学产生的大校额现象。建立消除大班额和大校额工作台帐,按年度实行销号管理,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及时公开督导检查结果,对班额校额严重超标的学校责令限期整改,并从严限制其招生人数。确保到2018年,县域内学校大班额、大校额比例各减少50%,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到2020年,县域内学校大班额比例控制在15%以内,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
    (四)加快提升教育信息化和装备现代化水平。加强教育信息化基础环境建设,提升“三通两平台”管理、应用水平,增加各级各类智慧教育服务供给,重点加强农村学校信息化建设。到2020年,60%以上学校达到省级智慧校园建设标准。推进“互联网+教育”,探索建立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深度融合的有效范式,促进教师教学方式、学生学习方式转变。大力提高学校教育技术装备水平,到2020年,90%以上学校达到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Ⅰ类标准。切实抓好教育技术装备的“建、配、管、用、研、培”,逐步形成“标准+特色”的教育装备发展模式,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三、重视加强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办学育人水平
    (一)提高校长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制定实施全市校长队伍建设专项计划,建立健全校长选聘选任、目标管理、培养培训、考核考评、激励约束等机制,完善校长后备人才培养选拔办法,加大校长定期轮训研修力度,着力建设一支热爱教育事业,政治素质好、办学理念新、业务水平高、治校能力强、师生和家长认可满意的义务教育学校优秀校长队伍。大力倡导教育家办学,引导校长端正办学思想、更新教育理念、提升治校水平。积极开展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建立校长职级薪酬制度,加快专业化职业化校长队伍建设。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稳步建立现代学校制度,扩大校长办学自主权,注重管、办、评分离,全面客观衡量和评价学校办学质量和校长治校水平。
    (二)强化师德师风建设。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切实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教育引导、考核奖惩和监督检查长效机制,选树优秀典型,强化榜样示范,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聘任(聘用)和评价的首要内容。规范教师职业行为,健全教师师德诚信档案,严格落实师德师风建设各项规定,开展专项整治,对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私自到社会培训机构授课、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等现象严肃查处,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推行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对严重违反师德师风实行“一票否决”。
    (三)提升教师业务素养。大力提升教师教育教学能力,重点加强农村教师队伍能力建设,着力培养造就一批教学名师和学科领军人才,实施省、市、县三级教育名师名家培养工程。完善市、县、校三级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加强教师专业成长机构建设,到2018年,全市所有县(市、区)教师发展中心达到省级示范标准。实施城乡教师培养培训计划,强化培训项目质量管理,全面落实5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教师全员培训任务,将参训情况作为教师评级晋级的重要依据。创新教师培训模式,探索建立导师制、模块化、问诊式等培训新模式。按照省定标准严格落实教师培训经费,教师年度培训经费按不低于教师核定工资总额(含绩效工资)的1.5%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学校年度公用经费总额中用于教师培训部分不低于5%。
    (四)均衡配置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完善跨区域教职工编制调整机制,根据城乡生源变化情况,统筹市与县及县与农村学校编制安排,满足城乡学校正常教学需要。积极推行“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合理核定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总量,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统筹分配各学校教职工编制,并报同级机构编制和财政部门备案。编制调配向小规模、寄宿制等学校倾斜,对村小、教学点按照生师比和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调配编制。各地教师自然减员指标确保用于新增教师,同时根据生源增加情况及时补齐补足教师,严禁在有合格教师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长期聘用临时代课人员。对音、体、美等学科结构性缺员、生源激增造成编制紧缺或教师因重病、生育、脱产培训等形成短期缺员问题,通过区域内统筹调剂编制和教职工、政府购买服务岗位等方式予以解决。全面推进教师交流轮岗常态化、制度化,科学合理配置区域内校长和教师,提高义务教育学校师资配备均衡化水平。城区教师评聘高级职称、评选表彰各级优秀教师须有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两年以上的经历,重点推动市区教师到一般校、薄弱校交流轮岗,县城教师到乡村学校交流轮岗,乡镇中心学校教师到村小、教学点交流轮岗。落实乡村教师各项支持政策,优先统筹配置乡村学校教师。
    (五)完善教师绩效工资制度。核定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总量,向农村学校教师倾斜,使农村学校教师实际工资收入水平高于同职级城镇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加大骨干教师和校长考核奖励力度,落实高层次人才、骨干人才奖励政策。教育主管部门指导义务教育学校做好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根据教学岗位和教辅岗位的特点,统一制定分配办法,重点向教学岗位、一线教师倾斜,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提高课时工作量在整个绩效工资分配中的权重,提高班主任津贴标准。
    (六)关心支持乡村教师发展。大力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吸引优秀人才到乡村学校任教,带动和促进农村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提高。稳定乡村教师队伍,依法依规落实乡村教师工资待遇政策,依法为教师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费。积极实施地处偏远、条件艰苦的乡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在现行制度架构内,做好乡村教师重大疾病救助工作。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有关乡镇工作人员补贴政策,适当提高村小、教学点教师补贴发放标准,并确保按时落实到位。完善乡村教师职称(职务)评聘条件和程序办法,注重向乡村教师倾斜。评选表彰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向乡村教师倾斜。关心乡村教师生活和成长,市区及县城学校补充教师,优先向长期在农村教学一线和家庭生活困难人员选调。
    四、持续深化学校内涵建设,着力推动素质教育发展
    (一)注重培育学生核心素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构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的中小幼一体化德育体系,注重培养学生终身教育发展、创新性思维、适应时代要求的关键能力,为学生成长成才打下坚实基础。优化学校课程结构,深入开展科技、法治、环保、安全、国防等专题教育,满足学生学习需求,促进学生全面进步。更多关注关心学生身心健康,推进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常态化、科学化、规范化。强化对家庭教育指导,办好家长学校,健全学校家长委员会,形成家校共建共育合力。
    (二)着力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阵地主渠道作用,把学生自主学习能力提升和思维品质发展,作为衡量课堂教学科学有效性的重要指标,引领学生自主学习、学会学习,探究真知、善于思考。深入开展“让学引思”教学改革实验,倡导树立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发挥好教师的引领作用,让学生当好学习活动的主角,提炼形成新的教学规范和指导策略,带动面上教学改革,形成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的课堂教学新模式。优化课程安排,根据教学工作需要和实际条件,推行选课走班,形成与选课走班相适应的教学管理模式。重抓薄弱校的教学质量提升,在落实教师交流轮岗等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定点定人联系挂钩帮扶,鼓励开展区域内和跨区域校际结对、委托管理和联盟办学,扩大薄弱校的教学合作交流,支持薄弱校采用现代信息技术和先进学校组建办学联合体,共享优质教育教学资源。鼓励名校长、名教师到薄弱校任职任教。2018年全市联盟校、合作校实现率达85% 以上,2020年达100%。创建200所左右的市级小学内涵建设先进学校和新优质初中。
    (三)重视加强体育和艺术教育。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开齐开足开好体育、音乐、美术等课程,配备好满足课程实施的教育教学资源。创新课内外体育活动载体方式,保证学生每天1小时在校锻炼时间,定期开展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并建立通报反馈制度,帮助学生养成体育锻炼习惯。激发学生的兴趣爱好,注重引导学生感知喜爱音、体、美等课程,提升学生人文和审美素养。鼓励开展形式多样的体育、艺术活动,多层面组织体育艺术竞赛与展示交流,推进体育艺术特色学校创建工作,力争每所学校都有特色项目。
    (四)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的规定要求,全面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严格执行课时计划,不拔高教学要求,不加快教学进度,考试内容不得超出课程标准。实行等级加评语的评价方式,不公开成绩,不对学生排名。按省规定统筹控制学生每天书面作业量,保证学生有充足的活动时间和休息时间。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加强对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重视引导家长用正确的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培养孩子,减轻学生课外学习负担。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强化对学生课业负担的评估监测,建立健全网上监测系统,及时查纠问题,实行督查通报。
    五、精准实施教育扶贫,悉心关爱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
    (一)精准实施教育扶贫。积极实施教育扶贫,努力减轻群众支出负担。精准识别城乡困难家庭学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范围与条件,精准界定一般困难、特别困难学生人头,实行家长和学校申报、主管部门核实、建档立卡、动态更新,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系统,确保应助尽助。精准兑现教育资助政策,并建立随经济发展水平或物价变动的补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将财政助学经费按时足额发放给每一位学生。对特殊困难家庭学生,有条件的地方启动实施应急资助政策,绝不让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贫失学。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支持参与扶贫助学,完善社会助学管理,发挥好社会助学积极作用。各学校要尽力做好困难学生的资助帮扶工作,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精准做好教育扶贫的实施与管理,切实保护未成年人隐私,充分尊重受助学生心理,严格规范资金管理和各类资助行为。扶贫、教育、财政、民政等部门通力协作、齐抓共管,形成精准帮扶整体合力。
    (二)切实保障随迁子女入学。适应户籍制度改革要求,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统筹解决随迁子女义务教育所需增加的教育用地、教师编制、财政经费等。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对于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在普惠性民办学校就读。保证随迁子女同等享受免费和资助政策,严禁收取有别于本地户籍学生的任何费用。
    (三)加大留守儿童和特殊儿童关爱力度。落实县、镇人民政府属地责任,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建立完备的留守儿童信息台帐,实行一人一档、动态管理。建立留守儿童关爱基金,建立并完善“留守儿童关爱日”制度。加强对留守儿童、特殊儿童的安全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及时发现、干预和帮助处于危险处境的留守儿童、特殊儿童。学校负责积极落实留守儿童、特殊儿童在校学业指导、生活陪护、情感抚慰等措施,加强与家长、受委托监护人沟通交流,提供电话、视频通话等工具方便学生与家长联系。动员群团组织和社会力量积极开展关爱服务。支持经批准的学校和社会机构为留守儿童提供学业辅导。提高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水平,大力改善学生寄宿条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寄宿制学校提供工勤和教学辅助服务。
    六、扎实开展平安校园建设,全力保证教育安全稳定
    (一)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管理。坚守安全底线,强化综合治理,层层分解落实各相关部门的职责,认真排查校园及周边安全的突出问题,列出区域性安全风险清单,多方携手联动,逐项开展整治,实行销号管理,构建校园安全核心保护圈,实现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常态化规范化监管。建立健全通畅的信息传输渠道和快速响应的应急处置格局,形成维护学校安全的整体合力。强化警校联动合作,加强学校日常管理,密切家校沟通,积极预防、依法处置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强化教育惩戒威慑作用,科学有效地实施追踪辅导。妥善做好校园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依法依规处置涉校涉生违法犯罪活动。
    (二)开展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强化学校安全教育,将安全教育与法治教育有机融合,加强《365体育投注:学生安全口诀》宣传教育,在师生中广泛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急救常识教育、法治教育、禁毒宣传教育。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有效消除各类火灾隐患。注重应急疏散演练,防范踩踏事故发生。重抓食品安全、饮用水卫生和传染病防控工作,学校食堂管理逐步推广“五常”(常分类、常整理、常清洁、常检查、常自律)模式,推进学校食堂管理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实施校车安全工程,按照“优化学校布局、建设寄宿制学校、完善公交服务体系、开通校车服务”要求,在需要配备校车的地区,加快配备标准校车,创新标准校车运营机制,切实保障校车正常运营。完善学校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全面开展平安校园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
    (三)构建维护学校安全稳定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学校安全稳定责任制,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和校长第一责任人职责。完善教育稳定舆情排查研判和调处化解机制,高度关注涉教舆情,对重大(突发)舆情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应对”和“快报信息、慎报原因、正确表态、及时公开”的要求,在规定时限内进行有效引导和处置。健全学校安全保障体系和运行机制,探索建立学生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制度。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分析研判教育教学过程、大型集会和校外活动组织中存在的安全风险点,严格规范学校各类行为,形成各类安全稳定风险防范详细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和技能培训,切实提升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
    七、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导检查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改革发展的主体责任,把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加强工作统筹,健全协同机制,聚力解决发展难题。政府常务会议每年专题研究统筹城乡义务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解决短板问题,积极创建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先进县(市、区)。各相关部门根据《加快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工作重点任务分解表》,按工作职责加快推进教育事业发展。各级教育部门加强教育内部管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发展改革部门在编制相关规划时,统筹考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优先支持义务教育学校建设。财政部门和教育部门积极建立和完善“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公安部门加强对学校周边安全隐患的排查和处置,加强户籍和居住证管理,及时向同级教育行政部门通报有关信息。民政部门将符合条件的特殊困难留守儿童和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纳入社会救助政策保障范围,落实兜底保障职责。机构编制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为推动实现统筹分配城乡学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提供政策支持。国土部门依法切实保障学校建设用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制定控制性详细规划涉及中小学用地的,应征求同级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二)加强督导检查。市、县两级政府相关部门加强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工作的督导检查,重点开展教育经费保障、学校标准化建设、教师资源配置、学校安全管理等方面的专项检查,及时总结表彰,将工作成效列入年度综合考核范围,建立工作责任制,确保我市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各项改革发展政策、措施、任务落实到位。

    附件:加快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工作重点任务分解表.pdf

                                                                            365体育投注: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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