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5体育投注:区域卫生规划(2017-2020年)

发布时间:2017-07-10 信息来源:市卫计委

为适应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科学配置卫生资源,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城乡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365滚球盘: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国务院办公厅365滚球盘:印发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14号)、省委、省政府《365滚球盘: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设现代医疗卫生体系的意见》(苏发〔2015〕3号)和《省政府办公厅365滚球盘:印发江苏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7-2020年)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6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规划背景

一、区域概况

我市地处江苏沿海中部,位于长三角城市群北翼,面积16931平方公里,下辖9个县(市、区)。2016年底,全市户籍人口830.53万人,常住人口723.5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445.39万,农村常住人口278.11万;地区生产总值4576.08亿元,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496元,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172元。人均期望寿命76.43岁,孕产妇死亡率4.86/10万,婴儿死亡率2.88‰。近年来,我市经济保持较快增长,在苏北率先以县为单位通过省定小康验收,城乡面貌发生巨大变化,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人民生活水平持续改善。

二、卫生资源现状

经过长期发展,我市已经建立起覆盖城乡的由各级各类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社会办医疗机构组成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截至2016年底,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总数3233个,其中医院151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931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139个,其他医疗机构12个。公立医疗卫生机构2529个,占78.22%;社会办医疗机构704个,占21.78%。开放病床总数38663张,每千常住人口拥有病床5.34张。全市拥有卫生技术人员3.95万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1.81万人、注册护士1.48万人,每千常住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2.5人、注册护士2.05人。

三、主要问题

当前全市医疗卫生资源在配置与利用上仍然不够合理,医疗卫生服务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具体表现为:

(一)医疗卫生资源总量不足。每千人口床位数低于全省平均水平,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全省排名靠后,妇产(儿)科资源不能满足全面两孩政策实施需要,老年人康复护理服务医疗资源配备不足,不能适应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医疗卫生保健服务需求新变化,优质资源较短缺。

(二)医疗卫生资源结构布局不合理。城乡之间、医疗卫生机构之间资源配置不平衡现象依然存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缺乏现象十分突出,社会资本办医疗机构规模小、层次低、技术与管理薄弱,多元化办医格局没有真正形成。

(三)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分工协作机制不健全。各级医疗机构功能定位不够明确,医疗卫生资源总量不足与利用率不高的问题并存,“基层首诊、急慢分治、双向转诊,上下联动” 的分级诊疗制度亟待完善,医疗机构与公共卫生机构之间的分工协作机制还不够健全。

(四)医疗卫生整体服务能力与水平有待持续提高。二三级综合医院辐射能力有待提高,部分专科医院服务能力不强,公共卫生机构建设与人民群众的需求还有差距。

四、发展形势

党中央、国务院从战略和全局高度对健康中国建设作出全面部署,明确了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的方针目标和战略举措。省委、省政府制定了《“健康江苏2030”规划纲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保障和增进人民健康,着眼补齐民生短板,对健康盐城建设作出全面部署。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健康服务创造了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健康盐城建设增添强大动力,医疗卫生事业面临极好机遇和发展环境。

同时,疾病谱变化、人口老龄化以及生育政策调整等,对医疗卫生服务提出了新的要求。随着生产生活环境和方式的改变,高血压、糖尿病、肿瘤等慢性疾病成为重大公共卫生问题;全面两孩政策的实施,对妇幼健康等相关医疗保健服务带来新的挑战。新型城镇化对统筹城乡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提出了更高要求。同时,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技术的快速发展,为优化医疗卫生业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提供了有利条件,也必将推动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和管理模式的深刻转变。面对卫生与健康事业改革发展的机遇和挑战,必须坚持以满足人民健康需求为导向,规划建设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着力解决医疗卫生资源供给与人民群众健康需求之间的矛盾,为深入推进健康盐城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第二章  总体思路与体系架构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365滚球盘:医疗卫生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围绕推进“强富美高”新盐城建设,加快构建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全方位、全周期保障群众健康,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总量扩大,结构优化。以群众健康需求为导向,综合考虑人口总量、老龄化、城镇化以及生态环境、生活方式、疾病谱变化等因素,积极扩大卫生资源总量,合理确定功能定位,配齐配强医疗资源。

(二)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对各类医疗卫生资源进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适当控制医疗机构单体规模,注重资源配置与使用的科学性与协调性。

(三)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切实落实各级政府在发展医疗卫生事业中的主体责任,维护基本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进一步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方面的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发展健康产业,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的卫生服务需求。

(四)提升内涵,补齐短板。全面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着力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卫生信息化进程,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

(五)加强统筹,促进发展。加强医疗卫生全行业监管与属地化管理,统筹城乡、区域资源配置,统筹当前与长远,统筹预防、医疗与康复,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充分发挥卫生资源整体功能,推动卫生事业全面发展。

三、规划目标

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城乡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运行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到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人民健康水平持续提升奠定坚实的医疗卫生资源基础。

2020年全市医疗卫生资源要素配置主要指标

主要指标

2016年

2020年目标

指标性质

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张)

5.34

6.1

指导性

医院

4.02

4.78

指导性

    公立医院

2.73

3.28

指导性

其中:市办医院

0.62

0.98

指导性

县办医院

1.93

2.25

指导性

    其他公立医院

0.18

0.05

指导性

社会办医院

1.29

1.5

指导性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1.32

1.32

指导性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2.5

2.5

指导性

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人)

2.05

3.1

指导性

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人)

0.47

0.83

指导性

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人)

2.57

3.5

约束性

医护比

1:0.82

1:1.25

指导性

市办及以上医院床护比

1∶0.55

1:0.6

指导性

县办综合性医院适宜床位规模(张)

按照省标准

指导性

市办综合性医院适宜床位规模(张)

按照省标准

指导性

(注:市办指市本级或部门举办;县办包括县、县级市、市辖区举办,下同)。

四、体系架构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主要包括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等。

医院分为公立医院和社会办医院。公立医院分为政府办医院(根据功能定位和隶属关系主要划分为市办医院、县办医院)和其他公立医院。社会办医院是指社会力量(含自然人)为主举办的医院。县级以下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及其他卫生机构根据属地层级不同,划分为市办、县办两类。



第三章  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与机构设置

一、医院

(一)公立医院

1﹒功能定位

公立医院是医疗服务体系的主体,应当坚持其公益性质,充分发挥其在基本医疗服务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病症诊疗等方面的骨干作用,承担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培养、医学科研、医疗教学等任务,承担法定和政府指定的公共卫生服务、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援外、国防卫生动员、支农、支边和支援社区等任务。

(1)市办医院。主要向本市城乡居民提供高水平的综合性或专科医疗服务,接受下级医院转诊,并承担人才培养和科研任务以及相应公共卫生和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任务。

(2)县办医院。是政府向区域内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载体,主要承担县域内居民的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急危重症抢治以及疑难病转诊,培训和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承担相应公共卫生服务职能以及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等工作。

(3)其他公立医院。主要为居民提供相应的诊疗服务,统一纳入当地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统筹配置,实行属地化、全行业管理。

2﹒机构设置

根据地域实际,综合考虑城镇化、人口分布、地理交通环境、疾病谱等因素合理布局公立医院。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4张的,原则上不再扩大公立医院规模。

(1)市办医院。市在主城区主要办好365体育投注:第一人民医院、365体育投注:中医院、365体育投注:妇幼保健院、365体育投注:传染病医院、365体育投注:精神病医院、365体育投注:口腔医院,新建(整合)三级儿童医院、三级肿瘤医院各1所。

(2)县办医院。县主要办好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各1所,加强精神、儿童、传染、康复等专科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对于需求量大的专科医疗服务,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设立的专科医院。县级独立建制妇幼保健服务机构实现全覆盖,其中二级妇幼保健院建成率达到60%以上。

(二)社会办医院

鼓励社会办医院,到2020年,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1.5张床位为社会办医院预留规划空间,同步预留诊疗科目设置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空间。放宽服务领域要求,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领域,都要向社会资本开放。完善配套支持政策,支持社会办医院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完善规划布局和用地保障,优化投融资引导政策,完善财税价格政策,社会办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鼓励外资优先投向医疗资源稀缺的区域以及特需医疗服务短缺的领域。引导社会办医院向高水平、规模化方向发展,鼓励发展专业性医院管理集团。

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一)功能定位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职责是围绕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和实施群众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的目标,不断强化以医疗水平为核心的能力建设,努力把更多患者留在基层治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包括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医务室、门诊部(所)等。镇卫生院分为中心卫生院和一般卫生院。

1﹒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及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护理、康复等综合服务,向医院转诊超出自身能力的常见病、多发病及危急和疑难重症病人,并受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辖区内的公共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综合管理、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的培训等。中心卫生院应强化医疗服务能力并承担对周边区域内一般卫生院的技术指导工作。

2﹒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在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统一管理和指导下,承担行政村、居委会范围内人群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普通常见病、多发病的初级诊治、康复等工作。

3﹒医务室和门诊部。负责本单位或本功能社区的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其他门诊部、诊所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居民健康需求,提供相关医疗卫生服务。

(二)机构设置

1﹒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到2020年,在每个街道办事处范围或每3~10万居民规划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个镇办好1所规范化建设的镇卫生院,农村建制镇的撤并过程中,高度关注农村居民看病就医的可及性,被撤并的镇所在地保留的原有镇卫生院,作为所属建制镇卫生院分院或独立设置。全面提升镇卫生院的服务能力和水平,中心卫生院应逐步达到二级医院服务能力。

2﹒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根据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覆盖情况以及服务半径、服务人口等因素合理设置。原则上农村以每个行政村或按 3000~5000左右人口设置1个村卫生室;城区原则上按1万居民设置1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推进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领办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

3﹒个体诊所等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受规划布局限制,实行市场配置的管理方式。社会力量举办的符合资质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政府可采取购买服务、签订医疗保险定点合同等方式对其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给予补偿。

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一)功能定位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是向辖区内提供专业公共卫生服务(主要包括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计划生育、出生缺陷防治、精神卫生、急救、采供血、综合监督执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与标准管理等),并承担相应管理工作的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主要包括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精神卫生防治机构、急救医疗中心(站)、血站等,原则上由政府举办。

1﹒市办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承担辖区内的专业公共卫生任务以及相应的信息管理等工作,并对下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开展业务指导、人员培训、监督考核等。

2﹒县办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承担辖区内专业公共卫生任务以及相应的业务管理、信息报送等工作,并对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相关公共卫生工作进行技术指导、人员培训、监督考核等。

(二)机构设置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按照辖区常住人口数、服务范围、工作量等因素合理设置。加强区域公共卫生服务资源整合,鼓励组建综合性公共卫生服务中心。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实行按行政区划,分级设置,县级及以上每个行政区划内同类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原则上只设一个。县级以下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镇卫生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计划生育服务室)承担相关工作。

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市、县(市、区)各设置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所,县以下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镇卫生院承担疾病预防控制相关工作职能。各区域原则上不再单设其他专病预防控制机构,已有单设的专病预防控制机构,原则上要整合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到2020年,市、县(市、区)两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全面达到国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要求。

2﹒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市、县(市、区)各设置综合监督执法机构l所,加强镇(街道)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职能。到2020年,全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全部完成基础设施建设和装备设备标准化配置,使其具备全面开展综合监督执法工作的良好条件。

3﹒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推进各级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整合,市、县两级政府都要办好一所独立建制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县以下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镇卫生院组成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的基层网络。

4﹒采供血机构。市设置1所中心血站,各县(市)和大丰区设置储血点,负责本辖区内血液储存和临床用血供应服务。中心血站设立固定采血点和流动采血点,负责开展血液采集服务。

5﹒精神卫生防治机构。以专业精神卫生机构为主体、综合性医院精神科为辅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精神疾病社区康复机构为基础,健全市、县两级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和网络。

6﹒急救医疗服务机构。以市办急救医疗中心为龙头,县办急救医疗站和院前急救网络医院共同建成较为完善的急救网络。市办好市急救医疗中心,每个县(市)级急救医疗站独立建制或依托于当地综合性医院,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下设急救分站。建立120调度指挥中心与医院急诊科的有线、无线通信,市建立急救医疗(指挥)中心,并入全省网络,实现省、市、县三级急救医疗中心(站)联网运行。

第四章  资源配置

一、床位资源

(一)总体规模

医疗卫生机构总床位配置依据区域内居民医疗服务需求、疾病谱、医疗机构工作量、床位使用率,充分考虑当地居民健康状况、服务半径、地理位置和交通条件等因素,综合确定区域内床位总量和结构。

到2020年,全市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6.1张,其中医院4.9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2张。中医类医院床位可以按照每千常住人口0.75张配置。同时,可以按照15%的公立医院床位比例设置公立专科医院,优先支持儿童、精神、妇产、康复等专科发展,其中以市为单位,每万人口精神科病床不低于3张。

(二)配置标准

1﹒医院。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医院床位数4.9张,其中公立医院床位数3.4张(市办医院疗机构0.98张,县办医院2.37张,其他公立医院0.05张),全市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1.5张为社会办医院预留规划空间。市办综合性医院单体规模床位数一般以800张左右为宜,原则上不超过1200张;县办综合性医院单体规模床位数一般以500张左右为宜,人口较多的县可适当增加,100万人口以上的县原则上不超过1000张。新增床位后达到或超过1500张床以上的公立医院,其床位增加须报国家卫生计生委备案(中医类医院同时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备案)。社会办医床位单体规模不受限制,但应在预留规划空间内统筹考虑。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到2020年,全市每千常住人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为1.2张,各县(市、区)应根据市下达的床位配置标准、本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实际情况和人口分布情况合理设置床位规模,重点加强护理、康复病床的设置。

2020年各县(市、区)千人口床位配置标准

地区

2016年实际数

2020年目标

全市

5.34

6.1

主城区

6.41

8.22

    亭湖区

3.99

4.61

    盐都区

4.69

4.58

    开发区

0.85

4.05

     城南新区

0.58

0.58

大丰区

5

5.28

响水县

5.22

5.81

滨海县

5.29

6.1

阜宁县

5.05

6.03

射阳县

4.46

5.03

建湖县

4.98

5

东台市

5.21

6.16



2020年市办(级)公立医院床位配置指导标准

医院名称

机构类型

2016年床位数

2020年规划床位数

备注

1.365体育投注:第一人民医院

综合

1937

2100


2.365体育投注:城南医院

综合

660

2000

在建

3.365体育投注:中医院

中医

800

1450

在建

4. 365体育投注:传染病医院

(第二人民医院)

传染病专科

390

600


5. 365体育投注:精神病医院

(第四人民医院)

精神病专科

350

500


6. 365体育投注:妇幼保健院

妇产科、儿科

400

1300


   365体育投注:儿童医院(筹)

儿科


500


   城东医院

妇产科、儿科


800

在建

7. 365体育投注:口腔医院

口腔专科

18

30

在建

二、卫生人力资源

(一)总体规模

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力资源配置与居民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机构功能定位和床位配置等相适应,造就一支数量规模适宜、素质能力优良、结构分布合理的卫生人才队伍,加强全科医生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逐步建立和完善全科医生制度,加快培养和引进紧缺专门人才,营造卫生人才发展的良好环境,实施卫生高层次人才建设工程,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到2020年,全市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2.5人以上,注册护士数达到3. 1人以上,医护比达到1:1.25以上,市办及以上医院床护比不低于1:0.6。全市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达到3.5人、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达到0.38人,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达到0.83人,各地根据实际合理配置并适当调整卫生人力资源规模。

2020年各县(市、区)执业(助理)医师、

注册护士配置标准

地区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

 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

2016年实际

2020年目标

2016年实际

2020年目标

全市

2.5

2.5以上

2.05

3.1

主城区

2.93

3.75

3.13

4.69

    亭湖区

2.09

2.09

1.87

2.23

    盐都区

2.53

2.53

2.1

2.54

    开发区

1.59

1.59

1.44

1.62

      城南新区

0.15

0.19

0.18

0.23

大丰区

2.62

2.63

1.71

2.53

响水县

2.67

2.67

2.21

2.78

滨海县

2.04

2.22

1.86

2.75

阜宁县

2.39

2.39

1.51

2.73

射阳县

2.29

2.29

1.62

2.49

建湖县

2.16

2.16

1.64

2.35

东台市

2.27

2.41

1.68

3.01

备注:2020年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按全市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不低于2.5标准配备。

(二)医院

1﹒总人员

以执业(助理)医师和注册护士配置为重点,以居民卫生服务需求量和医师标准工作量为依据,结合服务人口、经济状况、自然条件等因素配置医生和护士的数量,按照医院级别与功能任务的需要确定床位与人员配比。

(1)综合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其床位与人员的比例,一级按1:1.3~1.4核定,二级按1:1.5~1.6核定,三级按1:1.6~1.7核定。

(2)专科医院。其床位与人员的比例,一级按1:1.2~1.3核定,二级按1:1.3~1.4核定,三级按1:1.4~1.5核定。

(3)无等级的公立医院。可参照功能任务相近、床位和规模相当且已评定等级医院的标准核定。

承担医药科研、公共卫生、疾病预防控制、应急医疗救治、对外对口援助、住院(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临床教学等任务较重的医院。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3%~5%的比例核增相应人员。近两年平均床位使用率低于85%的,按床位与人员比例的下限核定;超过85%的,可按比例上限核定。

2﹒医护人员比例

三级甲等综合性医床护比应达到1:0. 65以上;三级乙等综合性医院床护比应达到1:0.6以上;三级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精神病院床护比应达到1:0.55以上;三级妇幼保健院床护比应达到1:0.6以上。二级综合性医院床护比应达到1:0. 55以上;二级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精神病院床护比应达到1:0.5以上;二级妇幼保健院床护比应达到1:0.55以上。一级综合性医院床护比应达到1:0. 45以上;一级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精神病院床护比应达到1:0.4以上;一级妇幼保健院床护比应达到1:0.45以上。其他专科医院按相关等级医院标准配置人力资源。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基层卫生人员数达到3.5人以上。建立起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全科医生制度,基本形成统一规范的全科医生培养模式和“首诊在基层”的服务模式,全市基本实现城乡每万名居民有3.5名以上合格(注册)的全科医生,每个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科医生数不少于5人,力争每个家庭有1名医生签约服务。原则上按照每千服务人口不少于1名的标准配备乡村医生,每所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执业助理医师。

(四)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达到0.83人,各级各类公共卫生人才满足工作需要。

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市、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数量分别按照0.5/万人、1.0-1.15/万人配备标准,总量控制、统筹安排、动态调整,其中,卫生技术人员占人员总额的比例不得低于70%。

2﹒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机构。人员数量应当根据当地服务人口、社会需求、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以及承担的功能任务等因素合理配备。市、县、乡级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中卫生技术人员比例应当不低于总人数的80%。

3﹒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数量应当综合考虑服务范围、服务人口、年业务量和经济水平等因素合理配备。

三、卫生信息资源

到2020年,基本建成覆盖全市常住人口并动态更新的全员人口、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三大基础数据库;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综合管理等六大业务应用系统能有效支撑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和群众健康信息需求,各类人口健康信息通过市、县两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协同应用;信息标准、安全、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

整合各类资源,整合市、县级医疗机构资源,以互联互通、务实应用为目标,大力推进“智慧健康盐城”建设,着力推进面向“互联网+”的新型医疗健康服务模式,满足群众多样化、多形式的健康信息服务需求。对接基层分级诊疗系统,建立跨区域双向转诊服务应用,促进有序就医,推进信息化便民、惠民服务。促进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移动医疗等新兴技术在健康服务中的使用,为居民提供个性化的健康指导、康复治疗、健康咨询与评估、疾病筛查、跟踪随访等,强化健康管理服务。以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辖区居民建立签约服务关系为纽带,围绕城乡居民健康服务需求、将健康管理延伸覆盖到每个家庭,实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建立规范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普及应用居民健康卡“三个一”工程。

四、设备装备资源

根据功能定位、医疗技术水平、学科发展和群众健康需求,坚持资源共享和阶梯配置原则,引导医疗机构合理配置适宜设备,逐步提高国产医用设备配置水平,降低医疗成本。

大型医用设备按照“总量控制、分级负责、阶梯配置、合理规划”的原则,加强配置规划和准入管理。严控公立医院超常装备。预留社会办医疗机构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空间。严格执行医疗机构购置和使用二手大型医用设备有关规定,严禁使用国家已公布淘汰的机型。

坚持资源共享。鼓励支持发展专业的医学检验检测机构和影像机构,逐步建立大型设备共用、共享、共管机制。在确保医疗安全和满足医疗核心功能前提下,按照统一规范的标准体系,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检查检验资源对所有医疗机构开放,推进有条件的地区开展集中检查检验,鼓励发展社会化的医学检验实验室和影像中心,实现医学影像、医学检验等结果互认和资源共享。

五、技术学科资源

医疗卫生技术的配置应根据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疾病谱、疑难危重疾病等情况合理配置。合理设置医学重点学科和临床重点专科,高起点建设和装备7个国家级重点学(专)科、23个省级重点学(专)科、50个创新团队、100名重点人才,积极打造“智慧医疗”,为现代医疗卫生体系建设提供科教和人才支撑。

临床重点专科分省、市两级配置。省级临床重点专科一般设于三级医院,实行开放式动态管理,滚动竞争、优胜劣汰。完善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方案。注重中医临床专科的建设,大力推进中医“治未病”,强化中医药技术推广应用。加强妇幼健康服务重点专科建设,完善政策措施,进一步提高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和水平。

六、财力资源

根据国家、省、市卫生计生投入政策规定,落实政府卫生计生投入政策,各级政府进一步明确公共卫生(含计划生育服务)、基本医疗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立医院、非公立医院奖励补助等各项财政补助政策,支持建立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和智慧健康信息化保障体系。

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方式,政府卫生投入要兼顾供方和需方,统筹硬件建设和软件建设,探索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竞争性分配等多种卫生投入办法。到2020年,个人卫生现金支出占卫生总费用下降到28%左右。积极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加大对卫生计生事业的投入,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资金保障机制。

第五章  功能整合与分工协作

一、区域协调  共同发展

促进医疗资源纵向整合。以建立区域协同或分片包干、分工协作为基本思路,组建多种形式的医联体(医疗集团),完善医联体组织架构和法人治理结构,推进医联体内部人力、设备、信息、管理和服务等资源的整合,完善医联体运行机制。有条件的医院按照区域卫生规划要求,可以通过托管、重组等方式促进医疗资源合理流动。

建立区域资源共享机制。探索建立卫生计生信息、大型设备、优势专科等共用、共享、共管机制,推动区域性医学检查、检验、会诊等中心建设和检验检查结果互认,推动远程医疗发展。根据集约化、中心化原则,探索对消毒供应、检验检查、后勤服务、血液透析、医疗废物处置等能够实施集中化、中心化的服务,尽可能集中化、中心化设置,节约资源,提高效率。

二、资源下沉  上下联动

推动市、县级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基层。促进市级优质资源覆盖全市所有县(市、区),县级医疗资源下沉覆盖所有镇,支持提升县办(级)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支持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特色科室建设。

构建分级诊疗制度。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能力、强化制度机制建设为重点,构建不同级别医院之间,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分工协作机制,逐步实现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争取实现90%的病人在县域内就诊的目标。通过政策引导、契约服务、家庭医生制度等有效形式,加快探索建立基层首诊制度。推动城乡医疗资源纵向整合,有序建立双向转诊关系,完善双向转诊保障条件,建立健全双向转诊制度。完善促进诊疗制度建设的医保和价格政策。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共享诊疗信息、开通远程医疗服务和教学培训的信息渠道,发挥信息化对建立分级诊疗制度的支撑作用。

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支持和引导常见病、多发病患者优先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护理等服务能力,承接“下转”病人。建立基层签约服务制度,探索提供差异性服务、分类签约、有偿签约等多种签约服务形式。允许公立医院医师多点执业,探索建立医师执业信息数据库,并向公众提供在线查询服务。建立区域预约转诊服务平台,公立医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转诊预约挂号服务,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诊病人优先安排诊疗和住院;将恢复期需要康复的病人或慢性病人转诊到病人就近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完善治疗-康复-长期护理服务链。发展康复、老年、长期护理、慢性病管理、临终关怀等接续性医疗机构,建立急慢分治制度,提高医疗卫生资源利用效率。

三、医防结合  分工协作

推进医院和公共卫生机构资源相互整合和延伸。综合性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及相关专科医院要依托相关科室,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密切配合,承担辖区内一定的公共卫生任务。建立医疗机构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的补偿机制和服务购买机制。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要加强对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社会办医院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指导、培训和考核,建立信息共享与互联互通等协作机制,共同做好高血压、糖尿病、肿瘤等慢性病的联防联控工作。监督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加强市、县两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均衡配置疾控检验检测资源,推动以设区市为单位整合检验检测资源。

四、发展中医药  中西医并重

坚持中西医并重方针,合理配置中医药资源。充分发挥中医医疗预防保健特色优势,不断完善中医医疗机构、基层中医药服务提供机构和其他中医药服务提供机构共同组成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加强综合性医院、专科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设置,增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加强中西医临床协作,整合资源,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协同攻关,提高重大疑难病、急危重症临床疗效。统筹用好中西医两方面资源,提升基层西医和中医两种综合服务能力。到2020年,力争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镇卫生院和95%的村卫生室具备与其功能相适应的中医药服务能力,积极鼓励中医药健康服务业发展。

五、多元办医  医养结合

促进社会办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协调发展,提高医疗卫生资源的整体效率。政府重点保证基本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和服务供给。鼓励支持具有医疗卫生投资管理经验,拥有国际国内领先医疗技术和设备,能够提供先进管理经验和经营模式的外资及社会资本来盐举办医疗机构。鼓励支持社会资本在康复、护理、临终关怀、口腔医疗、中医诊疗等领域,投资举办能够提供优质服务的专科医院。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诊所。放宽对营利性医院的数量、规模、布局以及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的限制,完善监管机制,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规范服务、健康发展,引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向高水平、规模化方向发展,加快形成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非公立医疗机构为补充的多元办医格局。规划期末,社会办医疗机构床位数和服务量占比达到25%。

推进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深度合作。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之间的业务协作机制,开通预约诊疗绿色通道,协同做好老年人慢性病管理和康复护理,增强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便捷、优质医疗服务的能力。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合理布局老年病医院(病区)、老年护理院、康复医疗机构等,加快形成规模适宜、功能互补、安全便捷的健康养老服务网络。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老年人日常护理、慢性病管理、康复、健康教育和咨询等服务的能力,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护理服务延伸到居民家庭。推动开展远程服务和移动医疗,做好上门巡诊等健康延伸服务。推进中医药与养老结合,充分发挥中医药“治未病”和养生保健优势。

六、培养人才  提升能力

切实加强医教协同,注重医疗、妇幼健康、公共卫生、中医药以及卫生管理人才的培养,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到2020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人数达1000人。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到2020年,基本建成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三阶段有机衔接的标准化、规范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提升卫生计生人才队伍整体素质。

健全在岗培训制度,鼓励乡村医生和基层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参加学历教育。加强政府对医药卫生人才流动的政策引导,推动医药卫生人才向基层流动,加大人才培养与引进力度。开展基层卫生骨干人才遴选工作,研究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及县办医院专科特设岗位计划。全面实施“科教强卫”工程,大力推进盐城卫生高层次人才“六个一”工程,推动医疗卫生科技创新,继续实施基层卫生人才“百千万”提升计划,加强卫生人才国际化培养和合作。大力支持江苏医药职业学院发展,积极创造条件,加快筹建365体育投注:医学院。大力开发产科、护理、助产、儿科、精神科等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大力支持中医类人才培养。

以解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为导向,大力加强各级临床重点专科、学科建设。采取多种有效形式,积极支持创建国家、省、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学科。继续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升能力建设投入力度,支持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特色科室建设。

第六章  规划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实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工作的领导,把规划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政府的工作目标和考核目标,建立健全责任制。坚持分类指导,分级管理。县级政府按照全市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要求,负责编制本地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重点规划辖区内县办及以下各类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设置。各县(市、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起草和论证完成后,须经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并报当地人民政府审批,正式下达后1个月内报省、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各地在研究编制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过程中,要严格遵循规划编制工作规程,充分征求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切实加强与相关规划的衔接,防止规划之间互相矛盾。

二、明确部门责任

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协调一致地推进规划工作。卫生计生部门要制定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并适时进行动态调整。发展改革部门要把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安排,依据规划对新(改、扩)建项目进行基本建设管理。财政部门要按照政府卫生投入政策落实相关经费,建立完善长效的投入保障机制,推动基层补偿机制改革,加强财政资金的绩效评估。价格部门要积极稳妥地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城乡规划、国土资源部门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和保障医疗卫生设施用地。机构编制部门要依据有关规定,创新编制备案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创新人才引进、培养、流动、配置、激励、保障等人事薪酬政策,为规划目标实现提供政策支持;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在完善医保支付总额预算的基础上,积极推动按病种付费等改革,加强医保基金监督,提高医保基金使用绩效。其他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责、协同配合,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三、加强运行调控

及时发布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和规划布局调整等信息,将规划作为建设项目立项的前提条件。所有新增医疗卫生资源、特别是公立医院的设置和改扩建、病床规模的扩大、大型医疗设备的购置,无论何种资金渠道,必须依据规划的要求和程序,严格管理。建立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分级审查备案和公示制度,对严重超出规定床位数标准、未经批准开展项目建设,擅自扩大建设规模和提高建设标准等的公立医院,进行通报批评,暂停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等级评审和财政资金安排,直至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

加大资源调整力度。重点加强中医、儿科、妇产、精神卫生、传染病、老年护理、口腔、康复等薄弱领域服务能力的建设。新增的医疗卫生资源重点向农村卫生、公共卫生和配置需求增长较快的地区倾斜,促进卫生资源在城乡、区域和系统内各领域的合理配置,增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整体性和均衡性。优先加强县办医院服务能力,提高县域医疗能力和水平。支持村卫生室、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加大薄弱地区人才定向培养的支持力度。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要按照相关规定保障基本医疗卫生设施配套。公立医院资源过剩的地区,要优化结构和布局,从实际出发,根据需要积极稳妥地将部分公立医院转为康复、老年护理等接续性医疗机构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超出规模标准的公立医院,要采取综合措施,逐步压缩床位。

四、强化监督评价

建立规划实施和资源配置的监测评价机制,成立专门的监测和评估工作小组,每年对重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监测,定期组织对规划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对规划内容进行调整和完善。规划中期,组织一次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分阶段组织开展规划实施进度和效果评价,及时发现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研究制定解决对策。规划期内,如遇重大政策调整,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相应调整规划。规划期满后,对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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