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5体育投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365滚球盘:印发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食药监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市食药监局城南分局:
现将《365体育投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365体育投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1月9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365体育投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见面审批
(服务)改革实施方案(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365滚球盘: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要求,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365滚球盘:全省推行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实施方案等四个文件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86号)《365体育投注:推行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盐政办发〔2017〕84号),结合我市食品药品行政审批(服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365滚球盘:“放管服”改革的具体部署,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服务导向,进一步加大转变政府职能和“放管服”改革力度,以更快更好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为导向,围绕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依申请办理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推动审批服务理念、制度、作风全方位深层次变革,着力打造“宽进、快办、严管、便民、公开”的审批服务模式,持续深化“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不断优化办事创业和营商环境,打造人民满意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推动全市食品药品行业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发展。
二、主要任务
1、梳理“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清单。把可以通过“网上办理、帮办代办、快递送达”等方式办理的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其他行政权力和企业群众依申请办理的公共服务事项,形成“不见面审批(服务)”清单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凡是能实现网上办理的事项,不再要求必须到现场办理,做到企业和群众办事“零上门”。
2、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流程。规范、简化、优化审批流程,广泛应用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章,全面推进“在线咨询、网上申请、网上审批、网端推送、快递送达”的办理模式,在网上实现咨询、下载、申报、审批、评议等。进一步明确审批项目(含子项)名称、办理要件、申请材料(含表单模板)、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和具备网上办理的条件和要求,接受社会监督。
3、消除审批服务中的模糊条款。属于兜底性质的“其他材料”“有关材料”等,逐一加以明确。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能通过网络核验的、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来证明的、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能被其他材料涵盖或替代的证明一律取消。
4、推行审批(服务)结果“快递送”。加快与邮政EMS战略合作,推动快递送达服务普遍落实。推行审批服务结果网上推送、代办送达等服务模式,办件结果通过EMS送达,让办事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努力实现办事企业和群众“零跑动”。
5、不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坚持放管结合,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谁行权、谁担责”的原则,以“双随机一公开”为抓手,通过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结合工作实际,采取随机抽查、飞行检查、专项督查、专项整治、事后绩效评价等方式,提高事中事后监管水平。
三、组织实施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市局及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改革工作亲自部署、重要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查,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效。
(二)明确目标,合力推进。市局相关处室及各单位要按照工作任务要求,细化工作方案,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狠抓工作落实。
(三)加大监督,强化宣传。市局将建立“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督查制度,将其纳入年度考核考评。各单位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和新媒体广泛宣传“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及时发布改革信息和政策法规解读,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创新社会参与机制,凝聚各方共识,营造良好改革氛围。
365体育投注:食品药品监管局政务服务不见面事项清单 | ||
|
|
|
一、行政许可 | ||
序号 |
权力名称 |
业务名称 |
|
|
不见面事项(29子项) |
1 |
医疗机构制剂注册、调剂使用、配制和委托配制制剂许可 |
1.注册审批; 2.调剂使用审批 |
2 |
药品经营许可 |
3.药品零售经营企业变更; 4.补发药品经营许可证; 5.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 6.对准予筹建的药品零售企业进行验收; 7.筹建药品经营企业 |
3 |
执业药师注册 |
8.执业药师首次注册; 9.执业药师再次注册; 10.执业药师变更注册 |
4 |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 |
11.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 |
5 |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营、购买审批 |
12.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企业的审批 |
6 |
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生产许可 |
13.食品生产许可-变更(生产企业名称变更、生产企业住所变更、生产企业生产地址名称变更、同一食品类别内事项变化、外设仓库地址变化); 14.食品生产许可-变更(增项、迁址、工艺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主要生产设备设施变化、产品有关标准及要求发生改变); 15.食品生产许可-延续; 16.食品生产许可-注销; 17.食品生产许可-证书补办; 18.食品生产许可-许可审批 |
7 |
医疗用毒性药品生产、经营、购用审批 |
19.医疗用毒性药品经营单位审批; 20.科研和教学单位所需医疗用毒性药品购用审批 |
8 |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 |
21.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变更; 22.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核发 |
9 |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邮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核发 |
23.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核发; 24.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邮寄证明核发 |
10 |
化妆品生产许可 |
25.化妆品生产许可证补发; 26.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延续; 27.化妆品生产许可变更 |
11 |
食品经营许可 |
28.食品经营许可(食品销售类) 29.食品经营许可(餐饮服务类) |
二、行政奖励 | ||
序号 |
权力名称 |
业务名称 |
|
|
不见面事项(2子项) |
1 |
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 |
30.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 |
2 |
食品安全举报奖励 |
31.食品安全举报奖励 |
三、行政确认 | ||
序号 |
权力名称 |
业务名称 |
|
|
不见面事项(1子项) |
1 |
对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从业人员资格认定 |
32.对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从业人员资格认定 |
四、其他 | ||
序号 |
权力名称 |
业务名称 |
|
|
不见面事项(16子项) |
1 |
出具药品销售证明书 |
33.出具药品销售证明书 |
2 |
出具医疗器械出口销售证明 |
34.出具医疗器械出口销售证明 |
3 |
对进口产品的收货人实施备案管理 |
35.对进口产品的收货人实施备案管理 |
4 |
接受境外制药厂商委托加工药品备案 |
36.接受境外制药厂商委托加工药品备案 |
5 |
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 |
37.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 |
6 |
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 |
38.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 |
7 |
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委托生产登记备案 |
39.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委托生产登记备案 |
8 |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 |
40.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 |
9 |
生产出口医疗器械备案 |
41.生产出口医疗器械备案 |
10 |
中药材及饮片销售登记备案 |
42.中药材及饮片销售登记备案 |
11 |
责令定点批发企业中止向未取得印鉴卡的医疗销售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
43.责令定点批发企业中止向未取得印鉴卡的医疗销售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
12 |
责令召回或者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
44.责令召回或者停止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
13 |
责令召回、停止销售不符合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危险或者可能危害婴幼儿身体健康和生长发育的乳制品 |
45.责令召回、停止销售不符合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危险或者可能危害婴幼儿身体健康和生长发育的乳制品 |
14 |
责令召回有缺陷的医疗器械 |
46.责令召回有缺陷的医疗器械 |
15 |
责令药品生产企业召回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药品 |
47.责令药品生产企业召回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药品 |
16 |
暂停生产、进口、经营、使用对人体造成伤害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医疗器械 |
48.暂停生产、进口、经营、使用对人体造成伤害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医疗器械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