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质监局365滚球盘:开展涉氨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1-25 14:20 来源:盐城质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质监局,市局开发区、城南新区办事处,特检盐城分院,市各有关单位:

近两年我国涉氨企业事故多发、频发,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重大损失。为遏止此类事故上升趋势,确保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结合全市工作实际,决定2014年4月至11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涉氨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现提出工作意见如下:

一、整治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治理,全面清查全市涉氨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和使用管理水平,及时发现消除事故隐患,落实“三落实、两有证、一应急”要求,全面提升涉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努力实现有效遏制特种设备事故的目标。

二、整治依据范围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安全技术规范。

2. 在用涉氨固定式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

3.新安装的涉氨特种设备。

三、整治工作重点

1.在用的固定式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其安全附件应定期检验(校验),压力容器必须按相关规定注册登记,压力管道必须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2.涉氨的特种设备管理及作业人员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证书并持证上岗。

3.企业应按规定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并做到一台一档。

4.企业应建立健全并落实涉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制定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5.企业应制定涉氨特种设备专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四、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涉氨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杨樾副局长担任组长,严开诚、赵君、卞松安、姜启东、孙汉林、赵超、魏益鹏、皋骞、薛国洪、陆仁和、袁俊广、蔡金尧、金军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涉氨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组织协调和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特监处,具体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赵君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方法步骤

(一)准备部署阶段(4月15日至5月31日)

1、摸清底数。按照要求,对辖区内的涉氨特种设备及安全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底,建立基础台帐。

2、制定方案。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要求,落实工作责任。

(二)宣传培训阶段(6月1日至7月31日)

1、宣传发动。深入涉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宣传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宣传安全使用知识,提高企业的法治意识和安全意识,提高企业组织开展专项治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2、组织培训。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学习宣贯,组织开展涉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负责人以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教育培训考核。进一步明确落实本次专项治理的工作要求。

(三)自查整改阶段(8月1日至9月30日)

1、企业自查自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企业要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企业自查自纠情况经主要负责人签字,于

2、加强检查指导。各单位要组织相关人员和专家深入企业现场,尤其是小微企业,帮助指导和推动企业开展隐患查纠工作。

3、开展全面督查。在企业自查自报的基础上,各单位采取现场监察、专项督查、专家检查、联合督查等方式,对辖区内涉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四)验收总结阶段(10月1日至11月30日)

1、自查验收。各单位对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验收,并于10月30日前将专项治理工作小结书面报市局特监处。

2、督查互查。市局牵头组织各县(市、区)局开展专项治理督查互查,做好各地专项治理情况的总结分析和上报工作。

3、考核验收。对专项治理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并做好迎接上级组织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治理工作,清醒认识当前涉氨企业特种设备使用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克服麻痹思想。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严格属地管理责任,严密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加强培训,规范管理。各单位要加强涉氨企业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培训,促使广大从业人员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掌握应急救援的基本方法,规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三)注重预防,强化整改。各单位要持续深入开展涉氨企业特种设备使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预防理念,细化隐患排查治理措施,对排查出的突出问题,要认真进行分类和梳理,切实督促企业落实整改责任,逐一整改到位,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四)广泛宣传,舆论监督。各单位要结合《特设法》的学习宣贯,采取制作专题节目、印发宣传资料、举办讲座和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宣传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知识。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各种新闻舆论工具,宣传专项治理工作,强化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充分发挥社会公众和媒体的作用,鼓励群众举报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并对群众的举报内容认真核查,对违法违规企业在主要媒体上进行曝光,督促企业切实做好隐患整改工作,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五)严格执法,强化落实。各单位要坚决打击和取缔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建设行为,发现各类违规违章作业行为的,要依法立案严肃处理;凡存在重大隐患无法整改或在短时间内难以整改,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报请当地政府依法予以关闭。对未认真开展专项治理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六)部门联动,形成合力。涉氨特种设备安全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单位要将涉氨特种设备专项治理工作作为2014 年保安全、惠民生的重要工作,针对本地区涉氨特种设备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专题研究、专题部署,要建立健全专项治理工作专门台帐,要加强与经信、安监、公安、工商、农业和商务等部门协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形成专项整治合力,确保全市涉氨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主动公开)



2014年4月12日



抄  送:省局特设局、市安委会

江苏省盐城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2014年4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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