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5体育投注: 农委 部门监管责任清单

发布时间:2018-11-30

 

365体育投注: 农委 部门监管责任清单

 

 

来自:   365体育投注:农委        发布时间:     2016/12/29     点击数: 1383


 

部门(加盖公章):                                     负责人(签字):                                    报送时间:                   
序号行使责任主体职权名称子项名称对应责任事项追责情形追责依据监督方式备注
1市农委种子监督检查检查责任

 

处置责任

农业、林业主管部门不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发现违法行为或者接到对违法行为的举报不予查处,或者有其他未依照本法规定履行职责的行为的和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从事种子生产经营活动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条 农业、林业主管部门不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发现违法行为或者接到对违法行为的举报不予查处,或者有其他未依照本法规定履行职责的行为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从事种子生产经营活动的,依法给予处分。

2市农委畜禽饲养环境、种畜禽质量、饲料和兽药等投入品的使用以及畜禽交易与运输的监督抽查检查责任

 

处置责任

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单位、个人核发许可证或者有关批准文件,不履行监督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七十条 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单位、个人核发许可证或者有关批准文件,不履行监督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3市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检查责任

 

处置责任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人员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四十三条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人员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4市农委动物防疫、证件核发监管检查责任

 

处置责任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一)未及时采取预防、控制、扑灭等措施的;

 

(二)对不符合条件的颁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动物诊疗许可证,或者对符合条件的拒不颁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动物诊疗许可证的;

(三)其他未依照本法规定履行职责的行为。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六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及时采取预防、控制、扑灭等措施的;

(二)对不符合条件的颁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动物诊疗许可证,或者对符合条件的拒不颁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动物诊疗许可证的;

(三)其他未依照本法规定履行职责的行为。

5365体育投注:动物卫生监督所动物检疫监管检查责任

 

处置责任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一)对未经现场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出具检疫证明、加施检疫标志,或者对检疫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拒不出具检疫证明、加施检疫标志的;

 

(二)对附有检疫证明、检疫标志的动物、动物产品重复检疫的;

(三)从事与动物防疫有关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在国务院财政部门、物价主管部门规定外加收费用、重复收费的;

(四)其他未依照本法规定履行职责的行为。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条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兽医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对未经现场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出具检疫证明、加施检疫标志,或者对检疫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拒不出具检疫证明、加施检疫标志的;

(二)对附有检疫证明、检疫标志的动物、动物产品重复检疫的;

(三)从事与动物防疫有关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在国务院财政部门、物价主管部门规定外加收费用、重复收费的;

(四)其他未依照本法规定履行职责的行为。

6365体育投注:动物卫生监督所动物疫病监管检查责任

 

处置责任

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一)未履行动物疫病监测、检测职责或者伪造监测、检测结果的;

 

(二)发生动物疫情时未及时进行诊断、调查的;

(三)其他未依照本法规定履行职责的行为。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一条 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兽医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履行动物疫病监测、检测职责或者伪造监测、检测结果的;

(二)发生动物疫情时未及时进行诊断、调查的;

(三)其他未依照本法规定履行职责的行为。

7365体育投注:动物卫生监督所疫情报告监管检查责任

 

处置责任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瞒报、谎报、迟报、漏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谎报、迟报动物疫情,或者阻碍他人报告动物疫情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瞒报、谎报、迟报、漏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谎报、迟报动物疫情,或者阻碍他人报告动物疫情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8市农委农机综合监管检查责任

 

处置责任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工业主管部门、质量监督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一)不依法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实施安全检验、登记,或者不依法核发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证书、牌照的;

 

  (二)对未经考试合格者核发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证件,或者对经考试合格者拒不核发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证件的;

  (三)对不符合条件者核发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书,或者对符合条件者拒不核发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书的;

  (四)不依法处理农业机械事故,或者不依法出具农业机械事故认定书和其他证明材料的;

  (五)在农业机械生产、销售等过程中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

  (六)其他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职责的行为。

【行政法规】《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工业主管部门、质量监督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依法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实施安全检验、登记,或者不依法核发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证书、牌照的;

  (二)对未经考试合格者核发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证件,或者对经考试合格者拒不核发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证件的;

  (三)对不符合条件者核发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书,或者对符合条件者拒不核发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书的;

  (四)不依法处理农业机械事故,或者不依法出具农业机械事故认定书和其他证明材料的;

  (五)在农业机械生产、销售等过程中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

  (六)其他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职责的行为。

9市农委农机鉴定监管检查责任

 

处置责任

一、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管农业机械化工作的部门违反本法规定,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农业机械生产者、销售者对其生产、销售的农业机械产品进行鉴定的

 

二、截留、挪用有关补贴资金的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第三十三条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管农业机械化工作的部门违反本法规定,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农业机械生产者、销售者对其生产、销售的农业机械产品进行鉴定的,由上级主管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法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规定,截留、挪用有关补贴资金的,由上级主管机关责令限期归还被截留、挪用的资金,没收非法所得,并由上级主管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所在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市农委生猪屠宰综合监管检查责任

 

处置责任

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生猪屠宰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政法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2016年2月6日国务院令第666号第2次修订) 第三十一条 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生猪屠宰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11市农委饲料和饮料添加剂监管检查责任

 

处置责任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本条例规定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政法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本条例规定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2市农委兽药监管检查责任

 

处置责任

下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违反本条例的行政行为【行政法规】《兽药管理条例》(2016年2月6日《国务院365滚球盘: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第七十条  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决定;其中吊销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撤销兽药批准证明文件或者责令停止兽药研究试验的,由发证、批准部门决定。

 

  上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对下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违反本条例的行政行为,应当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有权予以改变或者撤销。

13市农委兽药广告审查审查监管检查责任

 

处置责任

广告审查机关对违反广告审查依据的广告做出审查批准决定,致使违法广告得以发布的【部门规章】《兽药广告审查办法》(工商总局、农业部令第88号)第十九条 广告审查机关对违反广告审查依据的广告做出审查批准决定,致使违法广告得以发布的,由国家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向国务院农牧行政管理机关通报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予以处理。
14市农委饮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饲料产品批准文号监管检查责任

 

处置责任

饲料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不履行本办法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部门规章】《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全饲料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农业部2012年第5号)第十三条 饲料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不履行本办法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5市农委拖拉机驾驶培训监管检查责任

 

处置责任

农机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工作中,以权谋私,违法乱纪的【部门规章】《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农业部第41号令 2004.9.1施行)第二十六条 农机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工作中,以权谋私,违法乱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16市农委农药监管检查责任

 

处置责任

农药管理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的,依照刑法365滚球盘: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或者受贿罪的【部门规章】《农药管理条例》( 根据2001年11月29日《国务院365滚球盘:修改〈农药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第四十七条 农药管理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的,依照刑法365滚球盘: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或者受贿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17市农委农药广告审查监管检查责任

 

处置责任

广告审查机关违反广告审查依据,做出审查批准决定,致使违法广告发布的【部门规章】《农药广告审查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农业部令第88号<《兽药广告审查办法》、《农药广告审查办法》修改>》(发布日期:1998年12月22日实施日期:1998年12月22日)修改)第十七条 广告审查机关违反广告审查依据,做出审查批准决定,致使违法广告发布的,由国家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向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予以处理。
18市农委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检查责任

 

处置责任

 农业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索贿受贿尚未构成犯罪的【地方性法规】《江苏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2004年6月17日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第四十二条 农业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索贿受贿尚未构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9市农委基本农田保护监管检查责任

 

处置责任

基本农田管理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地方性法规】《江苏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省人大2010.9.29第十一届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十八条 基本农田管理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市农委耕地质量监管检查责任

 

处置责任

耕地质量管理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地方性法规】《江苏省耕地质量管理条例》(省人大2011.11.26第十一届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十六条 耕地质量管理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1市农委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管理检查责任

 

处置责任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业机械化)行政主管部门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农业机械生产者、销售者对其生产、销售的农业机械产品进行鉴定的【部门规章】《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2015.7.12)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业机械化)行政主管部门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农业机械生产者、销售者对其生产、销售的农业机械产品进行鉴定的,由上级主管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22市农委及农机安全稽查支队农业机械事故处理监管检查责任

 

处置责任

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及其农机安全监理机构:(一)不依法处理农机事故或者不依法出具农机事故认定书等有关材料的;

 

(二)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

(三)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的;

(四)其他依法应当追究责任的行为。

【部门规章】《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农业部2011.3.1)第四十九条 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及其农机安全监理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依法处理农机事故或者不依法出具农机事故认定书等有关材料的;

(二)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

(三)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的;

(四)其他依法应当追究责任的行为。

第五十条 农机事故处理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立即实施事故抢救的;

(二)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

(三)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

(四)索取、收受贿赂的;

(五)故意或者过失造成认定事实错误、违反法定程序的;

(六)应当回避而未回避影响事故公正处理的;

(七)其他影响公正处理事故的。

23市农委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监管检查责任

 

处置责任

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违规发放《作业证》的【部门规章】《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管理办法》(农业部2004.7.1)第三十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违规发放《作业证》的,由上级农机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24市农委农业机械推广监管检查责任

 

处置责任

从事农业机械推广管理工作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农业机械推广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弄虚作假,造成事故或者损失的【地方性规章】《江苏省农业机械推广办法》(省政府第85次常务会议通过2003年1月3日执行)第二十四条 从事农业机械推广管理工作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农业机械推广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弄虚作假,造成事故或者损失的,由农业机械管理部门或者有关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责任人员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5365体育投注:植保植检站植物检疫综合监管检查责任

 

处置责任

 植物检疫人员在植物检疫工作中,交通运输部门和部门有关工作人员在植物、植物产品的运输、邮寄工作中,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行政法规】《植物检疫条例》(1992年5月13日《国务院365滚球盘:修改〈植物检疫条例的决定〉修订发布》)第十九条 植物检疫人员在植物检疫工作中,交通运输部门和部门有关工作人员在植物、植物产品的运输、邮寄工作中,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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