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县全力提升群众就医获得感

发布日期:2019-07-02 08:59 来源:建湖县政府办公室 字体:[ ]

今年以来,建湖县医疗保障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强化管理、优化服务,切实维护基金安全,稳步提高医保待遇,扎实推进精准扶贫,不断推动医疗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目前,全县医保参保人数71.97万人,职工医保参保人数达13.87万人,城乡居民参保人数已达58.1万人。

主动作为,不断提高医疗保障待遇。提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从6月1日起提高职工医保待遇,将职工医保待遇挂钩期由“6个月”调整为“3个月”,增加职工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病种。提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保费用封顶线标准。按照职工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须达到或超过当地职工年社会平均工资的6倍的要求,将该县职工医保费用的封顶线由原来的每年25万元提高至40万元。提高大病保险待遇。大病保险实行分段按比例报销,将起付线调至10万元,待遇补偿提高至60%。困难人员分段报销比例对应普通居民提高10个百分点。提高转外就诊医疗机构覆盖率。对办理转诊手续到市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不再限制“约定”的医疗机构以及医疗机构的等级。

多措并举,不断增强基金监管水平。多途径宣传。通过县内主流媒体,广泛宣传举报奖励办法、公开投诉举报渠道、播放打击欺诈骗保动漫片,增加群众知晓度。多维度管理。成立专门稽查小组,对全县定点医药机构进行“拉网式”检查。组织业务骨干积极参与全市交叉互查活动。利用视频监控对定点药店进行实时稽查,通过数据挖掘系统,将筛查异常费用数据的医药机构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多部门联动。联合县卫健委、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综合定点医药机构、重点人群等数据分析,强化风险评估管理,把握基金运行的总体趋势,有效防范基金运行风险。今年以来,全县共查处定点医疗机构违规行为54例,扣除违规金额和违约金共计45.85万元;查处定点零售药店违规行为68例,扣除违规金额和违约金共计30389元。

加强管理,不断深化医保改革实效。继续推行协议管理,参照市服务协议范本,结合该县实际,与全县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在服务协议中加入约束条款,为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打实基础。根据历史数据及参保人数,对各定点医疗机构下达总额控制指标,实现住院费用总额包干和按病种限额结算混合支付方式改革。在协议中对单病种结算的数量和质量设定考核指标,引导和强化定点医疗机构对单病种结算工作的重视程度和规范化要求。单病种结算的定点医院已由现行的县人民医院扩大到县中医院和眼科医院。在县人民医院扩大日间手术结算病种数量,单病种日间手术已由原来的17种增加到32种。

便民利民,不断提升医保服务水平。持续实施“免费健康体检”实事工程。组织全县1万名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免费健康体检,该项工作已于5月份启动,计划11月底结束。优化医疗保险转诊流程。将转诊到市外就医备案业务平台前移到承担转诊职能的医疗机构办理。符合办理转诊的参保人员办理转诊时,对转诊医院不再设置范围限制,根据参保人员病情、居住地、交通等情况,可自行选择就医地就诊。对不同类型的医疗机构一视同仁,公立医疗机构和民营医疗机构住院就诊报销无差别。全力推进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工作。专设异地就医服务窗口,实行即时即办。实现异地就医网上备案办理,对拟赴就医地工作的外出农民工和外来就业创业人员,在办理备案时,变事前审查制为承诺补充制。今年以来,全县已办理异地就医刷卡业务达16713人,门诊和住院直接结算16361人次,总费用602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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