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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体育投注:人民政府365滚球盘:印发365体育投注:室外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6-20 来源:市司法局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盐政规发〔2019〕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365体育投注:室外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365体育投注:人民政府    

2019年6月20日   


 

365体育投注:室外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室外公共体育设施管理,保障城乡居民开展体育健身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江苏省全民健身条例》和《江苏省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室外公共体育设施,是指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举办或者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用于开展体育活动的公益性室外体育设施。

第三条  室外公共体育设施及配套设施的建设、使用、管理、维护应当坚持服务群众、因地制宜、建管并举、保障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  室外公共体育设施应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加强管理。

第五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依据本办法制订本地区的管理补充办法。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六条  市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室外公共体育设施的统筹管理、政策制定、业务指导。

第七条  各县(市、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提出本行政区域内室外公共体育设施的规划布局建议和监督管理。

第八条  室外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落实责任人员,确保室外公共体育设施管理规范、安全使用。

第九条  健身人员应自觉遵守规则、合理使用器材、科学文明健身,严格执行室外公共体育设施开放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章  规划建设

 

第十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将本行政区域内的室外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统筹兼顾、优化设置。

第十一条  新建、扩建住宅区的室外公共体育设施按国家建设部和国土资源部批准发布的《城市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用地指标》建标〔2005〕156号文件规定,人均用地按不少于0.3平方米标准执行,并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

第十二条  镇(街道)及行政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按《江苏省“十三五”时期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配置标准(试行)》配套设置室外体育设施。合理利用城市公园、公共绿地及城市空置场所等增加体育设施。

第十三条  室外公共体育设施的规范设计,应当符合实用、科学、美观等要求,并采取无障碍措施,满足老年人、残疾人等各类群体健身需求。

第十四条  鼓励社会力量建设室外公共体育设施。

 

第四章  使用管理

 

第十五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举办的室外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维修、管理资金,应当列入本级人民政府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和财政预算。

第十六条  室外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单位应在健身区域设置告示牌,告知健身人员注意事项、报修电话等内容;对因使用不当可能造成人身伤害的室外公共体育设施及相关设施,必须设置警示标志。

第十七条  室外公共体育设施应当免费开放;需要消耗水、电、气或者器材有损耗的,可以适当收费,但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第十八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室外公共体育设施用途。确需改变用途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对使用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体育器材、设施设备或未建立健全室外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制度的管理单位,由体育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管理人员因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问责处理。

第二十条  新建、扩建住宅区未按照规划要求建设室外体育设施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建,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一条  侵占、破坏室外公共体育设施的,由体育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9年8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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