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

保障困难群众生活 切实兜住民生底线

发布日期:2019-08-09 09:30 来源:盐阜大众报 字体:[ ]

8月8日,记者从市发展改革委获悉,为缓解物价上涨对全市困难群众生活的影响,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我市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将向全市约22万低收入群体,一次性发放4月至6月的价格临时补贴,约3150万元左右。 

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挂钩联动机制由国家发改委等五部门于2011年共同要求建立,当物价上涨达到一定幅度时,给予特定低收入群体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的一种应急补偿机制。我市高度重视和密切关注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体的影响,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2014年8月4日,原市物价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统计局盐城调查队等五部门印发《365滚球盘: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我市联动机制的适用对象、启动条件、启动权限、补贴标准、资金来源以及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等内容。 

据了解,当盐城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或者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月度同比涨幅超过3%(含3%)时,即启动联动机制。国家统计局盐城调查队通报的指数情况显示,今年5、6月,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同比上涨分别为3.0%、3.3%,4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虽然低于3%,但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同比涨幅达到3%。按照联动机制的规定,今年4、5、6月均符合启动条件。 

我市联动机制适用对象主要包括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对象、孤儿以及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此次价格临时补贴标准为城乡当月低保标准的1/12。按我市2019年4、5、6月份执行的城乡低保标准580元/月计算,并按“见角进元”方法,价格临时补贴标准为49元/月。经初步测算,全市共需发放价格临时补贴3150万元左右,可惠及全市约22万低收入群体。 

针对市民关心的今后是否一直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市发展改革委相关处室工作人员表示,本次联动机制自2019年4、5、6月价格临时补贴全部发放到位时自行中止,今后如有月份价格指数达到启动条件,将会根据相关规定,再次启动联动机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