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5体育投注:粉尘危害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12-11 信息来源:市卫生健康委

按照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365滚球盘:印发《江苏省粉尘危害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卫办职健﹝2020﹞10号)要求,为预防、控制和消除粉尘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决定自2020年9月至2022年12月,在全市深入开展粉尘危害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按照“摸清底数,突出重点,综合治理,淘汰落后”的要求,突出重点单位、重点岗位,实施分类管理、分级负责,以遏制职业性尘肺病高发为核心,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职业卫生管理主体责任。强化监督检查,推动用人单位对粉尘浓度超标岗位进行生产工艺改造,设置有效工程防护设施,规范配备个体防护用品,提高粉尘危害防治水平。

二、行动目标

到2022年底,摸清全市工业企业粉尘危害基本情况;采矿、冶金、建材、船舶制造、陶瓷生产、耐火材料制造、石棉制品、石材加工、石英砂加工、玉石加工、宝石加工等重点行业领域用人单位的粉尘危害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纳入整治范围的用人单位粉尘危害申报率、粉尘浓度定期检测率、接尘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率以及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接触粉尘危害劳动者接受培训率均达到95%以上;用人单位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95%以上,粉尘浓度超标1倍以上用人单位监督检查覆盖率100%,职业健康违法违规行为明显减少;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的比例明显下降。

三、主要任务

结合职业病危害摸底调查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监测等工作,摸清全市尘肺病高发易发的重点行业领域用人单位粉尘浓度超标以及职业卫生管理等情况,进一步加强对粉尘浓度超标用人单位的监督管理,不断提升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水平,切实维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

(一)摸清全市工业企业职业病危害基本情况。依托工业企业职业病危害摸底调查工作,摸清全市工业企业职业病危害基本信息及其地区、行业、岗位、人群分布等情况。

(二)摸清重点行业领域用人单位工作场所粉尘浓度超标情况。结合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监测工作,摸清重点行业领域用人单位粉尘浓度超标情况。一是实现重点行业领域用人单位工作场所粉尘浓度监测全覆盖;二是实现重点行业领域小微企业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全覆盖,由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主动监测服务,监测结果可以代替当年定期检测,减轻小微企业负担,更好地指导帮扶小微企业开展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三)推进重点行业领域用人单位持续开展粉尘危害治理。结合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和尘毒危害专项治理等工作要求,推动用人单位对粉尘危害严重的环节和岗位从生产工艺、防护设施和个体防护等方面开展专项治理。在尘肺病攻坚行动的基础上,采取分级分类管理方法,加大对重点行业领域治理目标任务未完成及工作场所粉尘浓度仍然超标用人单位的指导帮扶和监督管理力度,推动其继续开展粉尘危害治理工作。

(四)加大对粉尘超标用人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对粉尘危害重点行业领域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突出对粉尘超标用人单位重点岗位的工程防护设施有效设置、个体防护用品规范配备、职业健康检查规范组织以及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制定落实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严格依法查处粉尘超标严重且拒不整改的用人单位,确保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五)加强职业健康宣传培训工作。进一步巩固粉尘危害治理成果,将粉尘危害防治作为《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的宣传重点,加大宣传力度。一要大力宣传粉尘危害防治知识。采取新媒体、电视台、电台、广场咨询等多种方式,广泛传播粉尘危害防治知识,提高用人单位和广大劳动者的防护意识。二要提高粉尘危害防治水平。可以组织小微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帮扶,提高职业卫生管理能力;也可以结合监督管理和监测工作,积极推动矿山、冶金、建材等重点行业领域用人单位开展“健康企业”建设工作,全面提升用人单位的粉尘危害防治水平。三是提高劳动者粉尘危害防护能力。督促用人单位加强对接触粉尘危害劳动者的培训,提升劳动者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切实保护者职业健康。

四、时间安排

一)排查摸底(2020年9月至12月)。结合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以及全市职业卫生监督人员全员培训等重点工作部署,宣讲粉尘危害治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营造用人单位主动负责、监管人员全力推进的粉尘危害专项整治氛围。各地按照全市粉尘危害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本级粉尘危害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具体目标任务、时间进度和保障措施,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并结合其他重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结合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职业病危害摸底调查以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等重点工作,摸清全市粉尘危害重点行业领域用人单位基本情况,并于2020年12月25日前将《粉尘危害重点行业领域用人单位基本情况》(附件2)报送我委职业健康处。

(二)集中攻坚(2021年)。梳理评估用人单位情况,实施分级分类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的用人单位进行集中攻坚整治,建档销号闭环。对粉尘浓度超标或者近两年内有新增职业性尘肺病、粉尘职业禁忌征、疑似职业性尘肺病以及有粉尘危害相关健康异常劳动者的用人单位,要严格依法监督检查,督促用人单位制定整改方案,推动落实整改措施,逐条复核整改效果;对粉尘浓度不超标但未按规定开展定期检测、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以及“三类人员”职业卫生培训的用人单位,要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动态更新问题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经验交流会,组织重点企业、重点地区相关人员学习推广先进经验做法,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坚决啃下一批“硬骨头”。推动建立健全粉尘危害预防治理体系,加强职业卫生信息沟通,有效整合职业健康监督管理、监督检查和技术支撑力量,形成粉尘危害专项整治监督和管理的合力,全面消除监管监督盲区漏点,加大督导帮扶力度,强化对重点行业领域粉尘危害突出问题、重大风险隐患的跟踪督办、整改闭环。《粉尘危害重点行业领域用人单位问题整改闭环清单》(附件3)分别于6月20日、12月20日前报送我委职业健康处。

(三)巩固提升(2022年)。聚焦为党的二十大顺利召开营造良好的职业健康环境,全方位全领域纵深推进职业健康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深入分析职业健康风险、共性问题和难点问题,挖掘制约职业健康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逐条逐项推动落实。深入总结全市粉尘危害专项整治经验,推广可借鉴的制度成果,将整治实践提炼固化为长效机制,形成成熟高效的职业健康监督管理体系,确保全市职业健康形势持续稳中向好。结合职业健康领域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2022年每月底前报送粉尘危害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各地于11月20日前将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结报送我委职业健康处,总结应包含主要做法、整治成效、存在问题以及意见建议等。

整治要求

(一)成立工作小组。为组织指导全市粉尘危害专项整治工作,我委成立粉尘危害专项整治工作指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1),将整治责任落实到单位,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人。各地参照落实,为全面加强粉尘危害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提供保障。工作小组要全面全程掌握辖区专项整治情况,适时调研督促通报专项整治工作进展。

(二)建立问题清单。各地要建立辖区粉尘危害基础资料台账,制定问题整改措施,实现问题建档销号。加快推进问题整改,定期梳理存在久拖不决、敷衍应付、弄虚作假等行为的用人单位,发现一例、严查一例。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检查、“双随机”和“飞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坚持从严从快立查立改,督促用人单位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效果“五到位”,加强跟踪问效,形成闭环管理。坚持举一反三抓整改,对共性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分类归纳、系统梳理,对普遍性问题从政策层面补短板,对个例问题从监管方法上补漏洞,确保每个问题得到有效整治。

(三)加强能力建设。针对基层职业健康专业人才缺乏的实际,立足自身加强人才培养培训。要配齐配强一线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加大岗位培训力度,特别是加强对乡镇(街道)职业健康岗位人员的培训,建设一支懂专业会管理的专业队伍,为职业健康监管工作有效落实奠定基础。要借助社会力量,聘请职业卫生服务机构、大型国有企业、高等专科院校等单位相关专业人员建立专家库,为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提供技术支撑,全面提升职业健康监督管理能力。

(四)建立长效机制。定期对专项整治用人单位进行“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巩固治理成果。认真总结评估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分析查找不足,充分借鉴粉尘危害专项治理的经验做法,建立科学、长效的职业病危害治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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