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进一步完善价格补贴联动机制

发布日期:2021-12-28 08:48 字体:[ ]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365滚球盘: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553号),江苏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民政厅、财政厅、人社厅等五部门,认真研究落实措施,并多方征求意见,于12月21日印发《365滚球盘: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1〕1306号)。

江苏省于2005年建立价格补贴联动机制,根据国家部署并结合省内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先后五次修订完善。价格补贴联动机制不仅是价格调控工作的重要抓手,也是各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重要民生实事内容。“十三五”时期,江苏累计发放价格补贴29.45亿元,惠及困难群众3200余万人次。特别是2020年,积极“提标扩围”,启动联动机制95次,发放17.27亿元,惠及困难群众1300余万人次。

此次完善价格补贴联动机制,江苏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国家有关文件提出的“应保尽保、应补尽补”、“一户不少、一个不落”的要求,一是扩大补贴范围,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列入补贴对象;二是统一启动条件,在全省统一实行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或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SCPI)当月同比涨幅3%为启动条件。新机制落实后,参照2020年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启动情况,全省将多惠及困难群众339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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