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湖区尊老金发放标准提高一倍

发布日期:2021-09-17 11:41 来源:亭湖区政府办公室 字体:[ ]

为进一步提升全区老年人的幸福感、获得感,根据我市《365滚球盘:统一全市80周岁以上老年人尊老金标准的通知》文件精神,亭湖区决定对80周岁以上老年人尊老金发放标准进行调整。

对具有亭湖区户籍的80周岁以上老年人尊老金发放标准调整为:80至89周岁老年人提高至每人每月100元;90至99周岁老年人提高至每人每月2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提高至每人每月600元。在经费保障方面,省财政承担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尊老金每人每月300元,其余尊老金由市财政与亭湖区财政部门按照5:5比例分担,由亭湖区民政部门具体负责尊老金的发放和管理工作,同时建立公开透明的发放管理制度。

尊老金发放标准从今年8月1日起执行,按月打卡发放。具有亭湖区户籍的年满80周岁老年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有关材料到所在村(居)登记(由亲属代办的,代办人提供相关身份证明),村(居)负责上报镇(街)、信息公示、协助民政部门审核等工作。同时,为方便老年人提交申报材料,“我的盐城”App平台正在开发新功能,实现尊老金发放业务网上办理,使老年人可自行在手机上申请,也可通过亲属、邻居、村干部等在手机上代为办理,不需要提供任何资料,只要输入老人基本信息后,在手机前进行人脸识别核验,符合条件即可审批,满足老年人及其亲属快捷办理的需求,切实保障老年人的晚年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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