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的《365滚球盘:20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35期),涉及我市2家经营户2个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365体育投注:城南新区解放南路农贸市场童之军果蔬超市销售的生姜
(一)抽检基本情况。365体育投注:城南新区解放南路农贸市场童之军果蔬超市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普研(上海)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江苏省365体育投注:盐南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当事人解放南路农贸市场童之军果蔬超市,并对该果蔬超市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查,该果蔬超市共购生姜计18斤,货值金额27元,已全部售出,故未能实际召回。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规定。由于当事人在购进上述不合格食品时已按相关法规要求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无主观故意,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进行自查,已整改纠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给予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
二、365体育投注:大丰区大中街道夏云兰蔬菜经营部销售的生姜
(一)抽检基本情况。365体育投注:大丰区大中街道夏云兰蔬菜经营部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普研(上海)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盐城市大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当事人大丰区大中街道夏云兰蔬菜经营部,并对该蔬菜经营部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查,该夏云兰蔬菜经营部共购进生姜计18斤,货值金额32.9元,已全部售出,故未能实际召回。当事人违反了《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项规定。由于当事人是小摊贩,但在购进上述不合格食品时未按相关法规要求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依据《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当地监管部门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32.9元,并处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365体育投注: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