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00K12926869E/2022-22189 组配分类 政府办文件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发文日期 2022-08-13
文号 盐政办发〔2022〕52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时效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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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滚球盘:印发切实加强全市农村河道管护工作
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委、办、局,市各有关直属单位:

《365滚球盘:切实加强全市农村河道管护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365体育投注: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365滚球盘:切实加强全市农村河道管护工作实施意见

 

为加强全市农村河道长效管护工作,充分发挥农村河道的综合功能,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依据《江苏省农村水利条例》《江苏省农村河道管护办法》,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强富美高”新盐城现代化建设,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幸福河湖建设,强化水域岸线管控,全面建立职责明确、服务到位的运行管护体系以及规范有效、务实管用的行业监管体系,不断提升农村河道长效管护水平,夯实美丽盐城“生态基底”,为我市“勇当沿海地区高质量发展排头兵”提供有力支撑。

(二)重要意义。农村河道是现代农业的重要基础,是农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基本条件,也是农村生态环境的重要载体,事关粮食安全、供水安全、生态安全,具有很强的公益性、基础性和战略性。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河道治理工作,持续开展村庄河塘整治、农村河道生态治理、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农村水环境明显改善。但全市农村河道仍然存在管护水平不高、监管能力不足、河坡耕翻种植等问题。因此,加强农村河道长效管护,破解管护难题,巩固农村河道生态治理成果,真正还河于民、还生态于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主要目标。到2025年,基本建立管护范围明晰,责任主体明确,管护组织健全,管护人员到位,经费保障落实,考核机制完善的农村河道管护体系,逐步恢复农村水系功能、提高水安全保障能力、改善水生态环境,推动农村水环境持续向好,实现农村河道对于乡村振兴的支撑和保障作用。

二、做好农村河道管护基础工作

(四)依规进行河道分类。各地要按照县乡村河道概念对农村河道进行分类归档。农村河道包含县级河道、乡级河道及村庄河塘(县级、乡级河道指列入省农村河道名录的河道),其中:县级河道指县域范围内跨乡镇的骨干河道;乡级河道是指镇域范围内的跨村河道;村庄河塘是指行政村范围内的河道(农村居民家前屋后水面一千平方米以下河塘除外)。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编制农村河道名录,并向社会公布。

(五)明确农村河道管护范围。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农村河道的划界工作,并向社会公布。县、乡级河道管护范围按照《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365体育投注:河道管理办法》的规定划定。

(六)建立农村河道动态清单。进一步摸清农村河道基本情况,编制河道产权清单、管护责任清单和问题清单,完善有关台账资料,对淤积、管护突出问题单独造册,提出整改措施、时限和资金投入,保证满足河道灌溉、排涝、防洪等需求。建立农村河道数据库,实现所有河道上图入库。实行动态管理,每年的农村河道生态治理、农村河道整治等项目应及时更新入库。

三、落实农村河道管护标准

(七)功能达标。满足防洪、排涝、灌溉、引水、通航等基本功能需求。河道堤防达标,岸坡稳定、无明显水土流失现象,配套建筑物运行良好。

(八)水流通畅。水系畅通,活水周流,无阻水障碍物,无填埋河道、严重淤积现象。里下河圩区保持常年不断流,沿海地区采取必要措施保障生态水位(流量)。

(九)水清岸洁。河道水质达到水功能区要求,水体清澈、透明度良好,河道管理范围内总体干净整洁,无乱建乱堆、乱垦乱种以及未经处理污水直接排放。

(十)生态良好。保护农村河道的自然属性,两岸植被连续、层次分明,无大面积裸露,水生动植物种类多样,无有害水生植物。

四、明确农村河道管护责任

(十一)县级政府负总责。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是本行政区域内农村河道管护的责任主体,应当加强对农村河道管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农村河道管护机制,完善管护责任体系,层层落实农村河道管护主体和责任人员,组织开展农村河道划界工作。

(十二)部门配合共同推进。水利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农村河道管护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农村河道管护的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及行政执法。财政、农业农村、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农村河道管护资金落实、水环境保护、管护范围划定、航道维护、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控源截污、垃圾清运处置等相关工作。

(十三)乡镇属地管理职责。乡镇政府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应当按照规定的职责做好农村河道的日常巡查、维修养护、清淤疏浚、保洁等工作;指导和支持村民(居民)会议将农村河道维护管理等相关事项纳入村规民约或者居民公约,引导村(居)民自觉维护河道整洁,协助做好河道维护管理。

(十四)村级组织管护责任。行政村(社区)根据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关要求负责本村域内农村河道的管护工作,沿线单位、居民应积极配合做好本区域内河道管护工作。

五、建立长效管护体系

(十五)保障管护资金落实。明确本地区农村河道管护投入标准,夯实农村河道资金保障,建立农村河道管护稳定投入机制。管护经费要纳入地方财政预算,足额落实到位。县级河道管护经费由县(市、区)财政解决,乡级河道、村庄河塘管护经费由县(市、区)、镇(街道)财政按照1:1比例共同解决,有条件的县(市、区)可一并纳入县级财政统筹解决。市级将每年安排一定经费对考核合格的区实行“以奖代补”。农村河道管护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并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监督。按照县级河道管护每年每公里不少于5000元,乡级河道每年每公里不少于4000元,村庄河塘每年每公里不少于3000元的标准落实管护经费。

(十六)强化河长工作职责。农村河道全面落实河长制。农村河道各级河长负责组织担任河长河道的管理、保护、治理工作,包括农村河道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河道综合功能提升等;牵头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和集中治理,对非法侵占农村河道岸线和航道、围垦河道、盗采水土资源、破坏河道工程设施、违法取水排污、违法捕捞及电毒炸鱼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

(十七)创新长效管护模式。各地应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实际情况,明确农村河道管理单位,具体负责农村河道管护。县级河道管护由县级相关部门承担,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组建专业保洁队伍等方式,将河道管护交给专业化管护单位来负责,提高河道管护效能。乡级河道、村庄河塘应全面推行河道、道路、绿化、垃圾、公共设施“五位一体”综合管护模式,有条件的乡镇可以推进第三方专业化管护。积极探索精细化管护实践,提升群众参与度,破解基层管护难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环境保护意识。

(十八)强化管护队伍建设。各地应建立健全河道管护制度,进一步加强管护队伍建设,配足配齐农村河道管护人员、管护设备,培育农村河道管护市场。加强管护人员的培训教育,明确管护标准、管护频次及管护职能等要求。按照县级河道每5km不少于1人,乡级河道每7km不少于1人,村庄河塘可根据村内河道数量,以村为单位明确管护人员数量。

(十九)建立巡查考核制度。县级水利部门应当建立农村河道巡查、督查制度,定期开展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牵头组织有关部门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监督检查,每年至少开展1次专项考核评估。农村河道管理单位应当加强河道的安全检查和巡查,保证管护效果,制止破坏河道的行为,充分发挥农村河道的防洪、排涝、灌溉等综合效益。

六、认真落实各项保障措施

(二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农村河道管护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政府工作目标,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县级人民政府需及时制定农村河道管护办法,明确管护目标、管护模式、管护资金、管护人员、管护频率频次等。市级成立农村河道长效管护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财政、农业农村、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交通运输、城市管理为成员单位。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农村河道长效管护工作。

(二十一)严格监督考核问责。市农村河道长效管护领导小组建立农村河道管护监督评估机制,每年至少组织1次对各县(市、区)农村河道管护工作评估,并把评估成果作为市对县(市、区)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于检查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交办整改,对问题严重或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采取通报、约谈等方式进行问责。切实强化对农村河道水事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执法力度,及时发现并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二十二)强化舆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媒体作用,通过各种途径,加强对农村河道管护工作的宣传和政策解读,提升广大农村群众的认识和接受程度。提倡采用门前三包、党员责任区等方式,鼓励农民群众参与农村河道的管护。积极引导社会各类主体参与农村河道管护,切实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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