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5体育投注:交通运输局365滚球盘:强化全市港口岸线资源集约高效利用、推动港口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30 15:42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字体:[ ]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住建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局机关相关处室: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365滚球盘:进一步推动港口岸线资源集约高效利用实施方案》(苏交港20232)、《365滚球盘:进一步加强港口岸线资源集约高效利用推动港口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苏交港202317)要求,为进一步推动全市港口岸线集约利用、高效整合和有效保护,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扎实开展岸线利用现状评估

    (一)建立全市港口岸线资源统计体系。各地要对照规划和利用情况,深入实地、逐段摸排,核查辖区岸线资源总体概况和开发使用情况,形成详尽报告于9月底前报送市局。依托省厅港口岸线资源信息化管理平台,及时将核实后的相关数据纳入管理。各地要根据规划修编调整、岸线审批、项目建设、码头整治等实际情况,及时动态上传有关数据,市局核实后更新数据库,原则上于情况变化1个月内完成数据更新。

(二)推进岸线资源利用综合评估。各地要参照省厅港口岸线资源利用评价细则,以码头为单位,以自然年为评价周期,对岸线利用进行评估,评估工作每年1次,每年110日前上报上一年度评估结果。对新建成的沿海、内河千吨级及以上码头项目要开展跟踪评估,与岸线申报时预期指标进行对比,评估情况将作为新建项目岸线申报重要参考。

二、强化岸线资源整合规划引领

(三)加快完善港口规划顶层设计。港口规划修订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集约高效导向,做好与生态空间、国土空间、产业布局、综合交通、水利、城市等相关规划的协调衔接,合理避让重要生态环境敏感区、城市发展功能区,调整或退出部分港口岸线功能,原则上规划港口岸线总规模只减不增。2023年要完成盐城内河港总体规划修订,全面加快推进盐城港总体规划修订。各地要主动衔接落实各地产业布局规划和发展需求,积极开展辖区港口规划布局研究,优化提升港口岸线利用水平。

三、推动规划内增量岸线集约高效利用
  
 (四)增量岸线使用分类施策。一是沿海岸线利用适度超前。突出保障现代化大型深水码头建设和服务重大产业落户,大丰、滨海港区岸线资源优先保障10万吨级及以上大型专业化码头布局,补齐深水海港短板;射阳、响水港区岸线资源坚持公用与服务产业相结合,优先保障产业链“链主”项目和上下游项目落户,培植壮大特色产业、优势产业,促进港产城协调融合发展。二是内河岸线利用集聚集约。内河岸线利用着眼服务重大产业落地,鼓励利用支线航道或河道支汊布置挖入式港池,减少自然岸线占用,提升资源利用效率。积极推进内河港口码头建设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发展,优先保障集装箱作业区、港产园联动作业区建设。

(五)强化增量岸线利用行业指导。严格贯彻省厅《港口岸线许可申报指南》和增量岸线利用区域指导标准、项目指导标准要求,加强增量岸线利用审核把关。除国家、省、市重大项目配套需要外,增量岸线项目必要性论证不满足指导标准的,原则上视为建设必要性不足不予受理。各地要加强属地管理,靠前指导岸线申报文件编制,强化对岸线集约高效利用、智慧、绿色等高质量发展内容审核,对转报部、省厅和市局项目,须按要求就合规性、必要性、合理性、高质量发展等提出明确核查意见,切实做好岸线审查、转报初审等工作。

四、加快存量岸线整合提升

(六)提升存量岸线资源利用效率。一是建立市级岸线集约高效利用整改提升项目库。市局根据全市各码头岸线利用评估情况,统筹建立市级岸线集约高效利用整改提升项目库,原则上评估得分倒数10%的项目均应纳入项目库,项目库以年为单位、滚动更新。各地要做好落实整改,针对辖区内入库项目制定“一项目一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节点,每年3月底前向市局报送工作方案,6月、12月底前报送整改情况,原则上入库项目应在3年内完成整改提升。对于整改进度滞后的建设主体,原则上不得申请新的港口岸线,对于整改项目较多的港区,将从严控制新增港口岸线申请。二是加快推动码头改建扩建。积极贯彻落实部、省365滚球盘:加快码头改扩建工作要求,坚持依法依规、统筹有序、节约集约、安全绿色、因地制宜、经济高效、创新驱动、智慧引领等原则,重点推进码头等级提升、专业化改造及货类调整、预留水工结构等级能力释放、自动化智能化改造等项目。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加快手续办理,优化设计审批,积极推动项目实施,加快盘活存量,推动港口转型升级和集中连片开发,提高港口岸线整体利用效率和集约化水平。三是开展岸线审批“回头看”。各地要全面梳理辖区内码头规划符合性和岸线手续完备情况。对岸线手续不完备的码头,制定详实的整改计划,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节点,加强督促整改到位。限期不能整改到位的,要提请属地政府有序、分类、分步实施整合或退出。

五、强化岸线利用组织服务保障

(七)完善岸线利用服务保障体系。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在岸线利用项目启动时,各地要对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初核,杜绝非必要项目或岸线多占少用、占用陆域变相占用港口岸线项目立项。对于国家、省、市重大项目,要深入研究资源要素保障、手续办理等事项,及时化解有关问题,服务项目顺利推进。二是提升服务水平。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合理优化手续办理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对于国家、省、市重大项目需要使用港口岸线的,各地要开辟绿色通道加快办理。

(八)提升岸线监管能力。各地要强化港口岸线使用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辖区岸线利用巡查、检查制度,常态化开展港口岸线开发、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按照“互联网+监管”要求,加强岸线巡查和岸线动态监测,强化信息化手段运用,实时掌握岸线实际使用情况,提高数字化监管水平和处置效率。要加强对重点港区核心岸段监管,严格监测岸线与后方土地、通道资源的开发使用,严厉打击未批先建、批少用多、批建不符等违法违规行为。要结合航道巡查、水上交通安全执法巡查等形式同步开展辖区岸线巡查,频率原则上不低于每半年一次,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要及时执法处置,视需要抄送属地政府、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国家海事等部门。

市局将港口岸线利用和监管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各地要高度重视,细化明确工作分工和联动机制,明确工作时间节点,落实工作举措,压实工作责任,抓好贯彻落实,推动港口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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