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执法支队,局机关相关处室:
现将《365体育投注: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强基提升工程试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各部门认真贯彻实施,确保各项任务取得实效。
365体育投注:交通运输局
2023年8月24日
365体育投注: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强基提升工程
试点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综合执法改革,根据《江苏省“十四五”法治交通专项工程建设试点方案》要求,365体育投注:开展综合执法强基提升工程试点,围绕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四基四化”建设和构建综合执法新模式三方面建设任务,立足新发展阶段,结合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试点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对江苏和交通运输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交通强国建设为统领,紧紧围绕“十四五”战略目标,全面服务交通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紧密结合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实际,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深入实施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强基提升工程,纵深推进综合执法改革,全面提升交通运输依法治理能力,为推进盐城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贡献法治力量。
二、工作目标
以综合执法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为目标,坚持政治引领,夯实工作基础,创新执法模式,促进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高质量开展,打造一支“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监管有力、服务优质”的综合执法队伍,形成一批具有盐城特色、行业特点的执法品牌、党建品牌,在更大范围、更高水平上,实现执法思想端正、执法制度健全、执法行为规范、执法监督有效、执法水平提高、执法形象提升。
三、计划安排
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强基提升工程试点工作从2023年8月开始,至2025年12月底结束。
(一)动员部署准备(2023年8月底前)
各地、各单位要及时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动员部署试点工作各项任务,根据试点实施方案要求,结合综合执法实际,认真制定每项任务分解工作方案,明确具体要求和责任人员,全力推动综合执法强基提升工程试点工作深入开展。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3年9月—2025年9月中旬)
对照试点实施方案,全面开展各项工作,各地、各单位要明确工作联络人,及时上报工作进度,确保试点工程有序推进,每年1月8日前要向市局书面上报上一年度试点工作推进情况。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5年9月下旬—2025年12月)
对试点工作各项任务开展情况、采取的创新做法、探索形成的成功模式以及工作成效等进行认真总结,于2025年9月底前完成工作总结,形成盐城经验,迎接省厅评估。
四、重点任务
(一)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1.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狠抓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发挥党组织在强基提升工程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对交通执法事业“走在前、做示范、当先锋”负总责。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结合综合执法实际,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将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源源不断转化为工作优势,切实增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时间安排:2023年8月—2025年9月;责任部门:局组织人事处,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执法支队)
2.加强教育培训管理。结合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伍素质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健全完善综合执法教育培训制度体系,系统开展岗位培训、业务专题培训、执法专项培训,切实提升培训科学化水平。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生活制度,确保程序不少、标准不降、方向不偏、质量不低,健全“一簿两本五档”工作资料。加强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落地生根。持续深化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制度,结合主题教育活动,开展思想交流和主题讨论活动,不断提高综合执法人员思想水平和政治觉悟,强化主动担当,发扬奉献精神,推动争先创优。(时间安排:2023年8月—2025年9月;责任部门:局组织人事处,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执法支队)
3.推进党建资源创新融合。强化党建引领、上下联动,发挥市、县两级交通综合执法机构党组织所在的全省交通综合执法第三联盟党建结对共建优势,积极学习属地社区、重点企业、交通重点工程项目办、社会救援力量等党组织先进经验做法,在生态文明建设、法治社会建设、安全管理、污染防治等方面进行广泛合作,推动党建与综合执法业务深度融合。主动策应交通强国建设和文化强市战略,通过精心培育、推广深化、巩固提升,形成一支部一品牌,以党建服务品牌凝聚共识、激励人心、引领发展,调动起广大党员积极性和主动性。将“我为群众办实事”与年度法治惠民工程相结合,激励执法人员在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中发挥作用。(时间安排:2023年8月—2025年9月;责任部门:局组织人事处,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执法支队)
4.完善党建带群建工作机制。落实中央、省市委365滚球盘:加强和改进群团工作的要求,把群团建设纳入基层党组织建设总体部署和考核体系,整合工作资源,理顺工作关系,确保党政工团立体融合,步调一致。深化各级交通综合执法机构文化建设,打造党建活动室、文化墙、党建宣传栏等“学习教育阵地”以及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党群服务中心、货车司机之家、学雷锋志愿服务示范站点等群众性阵地,组织执法站点开放日、执法站所所长接待日活动以及寓教于乐的文体活动,彰显基层党建工作特色。(时间安排:2023年9月—2025年9月;责任部门:局组织人事处,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执法支队)
(二)提升执法“四基四化”建设水平
1.深化执法队伍职业化建设。深化执法队伍“化学”融合,进一步优化人员配备,服务执法主责主业。强化执法人员和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实施执法证件动态管理,运用好部、省、市执法人员学习平台,完成每年线上学习任务,树牢职业道德,提升法治意识。加强执法技能培训,举办法治大讲堂、法治能力提升培训班,组织执法人员旁听行政诉讼案件、模拟诉讼、执法技能比武,努力推动执法人员多岗位锻炼,提高执法人员实战能力,到2025年底实现执法队伍职业化水平显著提高。2023年底完成省厅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示范任务,以案件办理质量和案卷、音视频制作水平为重点,加大执法案卷普查、跨区互查。积极开展行政执法示范创建活动,培树执法特色品牌,试点期间,市、县级执法机构打造执法品牌分别不少于6个、3个,提升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影响力。(时间安排:2023年9月—2025年9月;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执法支队)
2.完成执法站所标准化建设。按照省综合执法监督局明确的建设标准和要求,根据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后基层站点职能定位、实际工作需要以及道路网格、水路流域的特点,统筹谋划基层站点布局、完善功能,建设标准化综合执法站点,统一执法形象提升,统一执法装备配备,统一配套设施补强。2025年实现全市交通运输基层综合执法站点标准化达标率实现100%。强化基层执法站所与指挥中心、综合部门的衔接,建立日常检查、执法巡查、指挥调度、办案调查、案件处理、应急值守协调有序、集约高效的工作机制。(时间安排:2023年9月—2025年9月;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执法支队)
3.健全基层执法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履职制度体系,对照省综合执法监督局履职标准,科学制定执法计划、检查工作任务。建立勤务巡查制度、站点领导带班执勤制度、执法人员岗位练兵和教育培训激励机制,提高执法人员执勤练兵积极性。健全执法流程、案件办理、365体育投注、内控管理等制度体系,严格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财,实现管理制度规范化。(时间安排:2023年9月—2024年12月;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执法支队)
4.强化智慧执法体系建设。加强信息系统、平台的开发和应用,手持型移动执法终端配备率、车(船)载智慧执法终端配备率,重点监管区域智能化视频监控设备覆盖率要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提高电子巡查覆盖面,选取重点路段全面运用无人机巡查。2023年要加强基础支撑保障,强化网络安全管理,全面应用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管理系统;2024年应用融合通信系统平台,建立市、县指挥中心与基层数字化指挥室的三级指挥模式,优化完善工作职责,推进执法业务综合融合发展;2025年持续深化数字技术创新水平,围绕执法业务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统筹组织开展分析模型建设,不断完善人、车(船)、企360度多维画像,提高车(船)检查的精准性,提升违法行为预测预判能力。(时间安排:2023年9月—2025年12月;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执法支队)
(三)构建“一体化+智慧执法+信用监管”新模式
1.建设指挥调度体系。根据《江苏交通基层执法机构指挥中心建设指南》要求,市、县两级要升级完善本级交通执法指挥中心体系,加快推进市县两级指挥中心建设,不断提升交通执法科技水平;建设盐城交通执法指挥调度平台,建立完善高效协同的指挥调度机制,按照“精准研判、扁平调度、一体运行、合成执法”总体思路,完善由指挥中心进行数据分析研判,形成自动预警推送和人工派发工单双模式调度指挥、综合性意见统筹交办、执法全过程监督和执法结果收集应用的运行机制;全面应用省级综合执法系统(守护2.0),形成智慧执法终端直达指挥中心的业务工作模式,统一文书和数据统计式样、统一电子支付,实现全市道路、水路和工程质量的检查清单化、处罚标准化、罚款缴纳电子化。(时间:2023年9月—2024年12月;责任部门: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执法支队)
2.提升执法监管能力。一是构建协同共管的“大执法”格局。要进一步明晰职责分工,优化审管衔接协作机制,做到事前审批、日常行业管理和包括执法在内的事中事后监管信息双回路高效畅通,确保交通运输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各环节的无缝衔接。落实《江苏省交通运输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指引》(试行),2023年完成市设监管事项清单和监管规则的编制;强化重点监管,完成省厅试点任务,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二是推动执法力量的“一体化”融合。开展“两客一危”联防联控、超限超载线上动态监测与线下联合执法、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省市共监、片区督导”、“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等活动,持续加大联合范围、对象及频次,形成跨领域、跨部门和跨区域的“一体化”联防联控机制。三是探索新型监管方式。持续加大包容审慎监管,严格执行从轻、减轻与免罚清单,推广说理式执法以及行政指导、提醒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运用,借助智慧执法手段提高非现场执法案件比例。(时间:2023年9月—2024年12月;责任部门:局法规处,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执法支队)
3.形成信用差异化监管机制。强化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分类运用,推动执法从“管行为”向“管信用”转变,实现行业信用管理和执法监管的深度融合;提升信用修复便民利民举措,认真贯彻“双书同达”要求,实行“谁送达处罚决定书、谁告知信用修复、谁开展信用修复认定”;持续深化“信易修”“信易检”等惠民便企场景建设,试点期间再形成2个盐城交通信用服务品牌。(时间:2023年9月—2025年9月;责任部门:局行业指导处,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执法支队)
4.构建监督评价体系。强化执法质效评估,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和指导工作的约束力,建立健全执法行为评价与监督机制、综合执法效能与效率评价机制,从执法力度、办案质量、工作成效、党风廉政、群众满意度等方面设立多维度指标,定期开展综合执法监督与执法数据统计分析,压实各执法大队内部监督责任,重视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以及人民群众的监督,要发挥评价结果作用,形成激励奖惩。要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主动响应协同联动,不断创新工作思路,优化工作措施,切实解决交通执法中的难点。建立动态执法计划评估机制,每月对执法人员计划制定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评估。(时间:2023年9月—2025年9月;责任部门:局法规处,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执法支队)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综合执法强基提升工程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主动作为,强化试点方案各项任务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形成上下联动、多方配合推进的整体合力。
(二)突出示范引领。要将试点建设融入执法主业,做到互促共进,注重发现和培育典型,注重阶段性经验总结,及时推广应用,促进整体提升;要积极打造执法品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试点建设氛围。
(三)强化工作保障。综合执法强基提升工程是一项系统性长期工程,各地、各单位要合理规划,做好人财物保障,对试点过程中发现的综合执法工作难点、堵点问题,要加强研究部署,切实解决问题。
(四)严格督查指导。市局将建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试点方案各项任务落实过程和结果的督导。各地、各单位要加大各阶段工作监督,督促责任部门按时序进度推进,力戒形式主义,广泛凝聚共识,确保工作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