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申报“五问五答”

发布日期:2023-08-07 17:56 字体:[ ]

广大参保企业和参保职工,市民朋友!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申报工作开始啦,您关心的都在这里:

问题一: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申报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2023年1月11日至2023年3月6日。

问题二:参保单位如何申报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人员?

答:参保单位以2022年12月在职职工人数为应申报人数。2023年1月1日后新进单位或1月6日前离职的职工不在此次申报范围。

问题三: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如何确定?

答:参保单位以职工2022年月平均工资收入为依据申报缴费基数,工资收入在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范围内的,即为缴费基数。工资收入高于上限的,以上限为缴费基数;工资收入低于下限的,以下限为缴费基数。

参保单位有一至四级伤残职工的,在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范围内,以伤残津贴为依据申报缴费工资,基数确定方法同上。

问题四: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是多少?

答: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参保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暂按24042元/月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暂按4494元/月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正式标准确定后,多退少补;工伤、失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从2023年1月1日起同步执行。

另: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自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分为十二档,依次为4494元、6000元、7000元、8000元、9000元、10000元、12000元、14000元、16000元、18000元、20000元及24042元。

问题五: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申报途径有哪些?

答:1、网上申报: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web/login),“单位办事”-“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缴费申报”-“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模块进行办理。经职工签字确认的《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申报汇总表》和《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申报表》由参保单位妥善存档备查。

2、柜面申报:参保单位需持经职工签字确认的《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申报汇总表》和《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申报表》到社会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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