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365滚球盘: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4年第2期)

发布日期:2024-01-26 17:52 字体:[ ]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的《365滚球盘:21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36期),涉及我市不合格食品2个批次,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365体育投注:阜宁县阜城辰龙水产品摊销售的鳊鱼

(一)抽检基本情况365体育投注:阜宁县阜城辰龙水产品摊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环节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阜宁县市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当事阜宁县阜城辰龙水产品摊,并对该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查,摊共购进6公斤鳊鱼,货值108元,已全部售出,违法所得24元,故未能实际召回当事人也无法提供进货凭证及供货商的资质证明。当事人的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由于当事人销售数量少,货值金额少,并立即整改,未造成不良社会后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四第一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行政处罚法》第条第二款规定,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24元、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二、盐城招商场国云副食品柜销售的标称阜宁县阜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油京果

(一)抽检基本情况盐城招商场国云副食品柜销售的标称阜宁县阜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油京果,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环节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亭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当事人盐城招商场国云副食品柜,并对当事人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查,当事人2023920日从阜宁县阜虹食品有限公司阜汇分公司购进阜虹牌油京果208公斤,已全部售出,违法所得100元,故未能实际召回。当事人的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由于当事人销售的该批食品涉案货值金额较小,能积极配合调查,依据市场监管总局365滚球盘: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之规定,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决定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100元、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

 

 

365体育投注: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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