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365滚球盘: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4年第5期)

发布日期:2024-01-26 18:01 字体:[ ]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的《365滚球盘:21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39期),涉及我市不合格餐具和不合格食品各1批次,现将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365体育投注:亭湖区五星街道天富阁酒楼使用的大碗

(一)抽检基本情况365体育投注:亭湖区五星街道天富阁酒楼使用的大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环节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亭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当事人365体育投注:亭湖区五星街道天富阁酒楼,并对该酒楼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查,该酒楼在经营过程中,向顾客提供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大碗,当事人对此事供认不讳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给予当事人警告的行政处罚

二、365体育投注:射阳县海通镇新瑞超市销售的标称阜宁县阜虹食品有限公司阜汇分公司生产的京果(糕点)

(一)抽检基本情况365体育投注:射阳县海通镇新瑞超市销售的标称阜宁县阜虹食品有限公司阜汇分公司生产的京果(糕点),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环节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射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当事人射阳县海通镇新瑞超市,并对该超市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查,20231011日,超市从盐城招商场国云副食品柜购进标称阜宁县阜虹食品有限公司阜汇分公司生产京果(糕点)50价值240元,售出18袋,封存32袋,违法所得30.6元,售出的未能实际召回当事人的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第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给予当事人没收被扣押的32京果(糕点)没收违法所得30.6元、并处罚款5000的行政处罚

生产环节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阜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当事人阜宁县阜虹食品有限公司阜汇分公司,并对该分公司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查,20211125日,该分公司变更了食品生产许可证,许可生产的品种为:广式月饼和阜宁大糕。20239月份,该分公司因员工操作失误,使用了变更前淘汰的包装袋生产70袋“阜虹”牌油京果,货值210元,销售给盐城招商场国云副食品柜50袋,违法所得30元,20袋作为中秋节福利分给员工,故未能实际召回。当事人的行为已违反了《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十九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由于当事人主动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且初次违法,并及时整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二之规定,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给予当事人没收没收违法所得30元、处罚款10000的行政处罚

 

 

 

365体育投注: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24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