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5体育投注: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提升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2023—2025年)

发布日期:2024-03-01 10:17 字体:[ ]

为深入贯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365滚球盘: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实施意见的通知》《江苏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365滚球盘:印发江苏省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提升行动工作实施方案2023—2025的通知等文精神,全面推进落实政府办《365滚球盘: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365体育投注: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以解决群众“健身去哪儿”难题为突破口促进群众体育高质量发展,推动构建更高水平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助力创建国家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根据体育局《江苏省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提升行动工作方案2023—2025要求,结合盐城实际,制定《365体育投注: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提升行动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2025年,与群众需求相适应、与人口要素相匹配的县市、区、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三级公共健身场地设施体系更加完善,体育公园广场、健身步道、户外运动设施等全民健身新载体更加多元,全民健身信息化服务更加智慧,群众健身便利度明显提高,城市社区“10分钟体育健身圈”更加健全农村乡镇“15分钟体育健身圈”提档升级,以健身场地设施为依托的群众体育赛事活动更加普及,全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达到48%《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城乡居民人数比例达到93.8%盐城特色更高水平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成。

二、基本要求

充分认识健身场地设施器材在构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深刻理解广大人民群众对建好管好用好健身场地设施器材的高度关切,始终把解决群众“健身去哪儿”难题作为突破口和切入点,从强基础、提质量、优服务、增效益四方面发力,通过扩大健身场地设施增量,提高健身场地设施质量,盘活健身设施存量,优化健身场地设施开放服务水平,增强健身场地设施的综合使用效益,全面推动全民健身事业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开展健身设施强基础行动

夯实城乡健身设施基础。加强县市、区、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公共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提升健身设施按人口要素、群众需求均衡布局水平,推动全民健身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贯彻《365滚球盘:推进体育公园建设的实施方案盐发改〔2022122文件精神引导支持体育公园广场、小型全民健身中心、多功能运动场、足篮排笼式球类运动场、室外健身器材等建设,积极打造省级步道示范项目或示范区。到2025年,全建成各类体育公园广场总数不少于136个,实现县(市、区)级、镇(街道)级体育公园全覆盖,每万人拥有1个以上足球场。

(二)加强适老化适儿化健身设施配置。结合实施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城市更新行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等工作,科学规划建设适合老年人和儿童的健身场地设施,推广《老年人室内健身场所要求》T/CSGF009-2020和《青少年体育锻炼器材配置指南》各地新建的健身设施项目原则上应100%配置老年人和儿童健身设施,鼓励有条件的体育场地设施进行适老化适儿化改造,现有老年人和儿童健身场地设施不得擅自改变用途。社区、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新配建的健身场地设施器材中,路径器材、乒乓球台、门球场等适老化健身器材和足球门、趣味投篮器、滑梯、秋千、跷跷板等适儿化健身器材数量合计占比应不少于50%。公共体育场馆应100%提供老年人和儿童青少年健身活动场所。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配置适老化健身器材,并可提供慢性病运动干预、运动健康管理、健康知识普及等服务的“长者运动健康之家”。

(三)合理建设居住区健身场地设施。按照《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试行》要求,在居住区公共活动场地、社区公园、广场、闲置空地建设中,因地制宜补齐健身设施。开展“国球进社区”“国球进公园”活动,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乐享园林”活力空间项目建设、完整社区建设等城市更新工作,通过补建、购置、置换、租赁、改造等方式打造健身新空间,利用城市“金角银边”配建嵌入式健身设施,鼓励在湿地公园、森林公园、口袋公园等各类公园中合理配建健身场地设施。到“十四五”期末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因地制宜配建健身设施。原则上员工人数超过100人的单位应配建职工健身房健身驿站。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党群服务中心、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等的全民健身服务功能,构建群众身边的多层次多样化健身圈。

四、开展健身设施提质量行动

(四)提升公共场所健身设施器材效能。落实公共场所全民健身器材配建管理工作要求,加强对健身器材采购、选址、安装、巡检、维修等全流程管理,推动定期巡检制度实现县市、区全覆盖。建立室外健身设施器材年度抽查机制,确保完好率保持在90%以上。加强源头治理,重视做好新建居民区、新改造城镇老旧小区健身器材的验收把关。加大农村乡镇、基层社区公共健身设施器材的维修、改造、更新力度。积极推进社区健身设施夜间“点亮工程”“十四五”末全夜间室外灯光球场超过200个。扩大可全天候使用健身设施数量,鼓励有条件的室外露天健身场地加装可伸缩式顶棚。

(五)推进智慧化健身设施建设。推广运用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结合城镇化建设、城市更新行动等,推动布设质量安全有保障、具备实时运动健身指导等功能的智能室外健身器材,到2025年,全市的市、区100%建有智能室外健身器材。推发挥省级全民健身设施管理维护信息平台作用,完善平台功能,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响应效率。落实365滚球盘:加强公共体育场馆信息化建设的要求,大力提升场馆服务的智能化水平,到2023,全10个以上公共体育场馆达到信息化建设基本标准;到2025年,全5个以上公共体育场馆达到信息化建设提升标准。引导、支持因地制宜建设智慧健身中心、装配式社区智能健身房。

五、开展健身设施优服务行动

(六)促进公共体育场馆开放提质增效。深化公共体育场馆运营管理改革,丰富服务内容,激发内生动力,增强服务能力;推广《公共体育场馆基本公共服务规范》加强检查监督,提升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服务水平;落实残疾人免费开放政策和对青少年、老年人的开放优惠,确保“全民健身日”面向所有人群免费开放,“敬老节”面向老年人群免费开放,推动场馆服务均等化。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加大基本医疗急救和AED使用人员的培训力度,公共体育场馆应配备自动体外除颤器AED等设备设施,营造无障碍环境,确保群众健身安全。

(七)盘活现有体育场地设施资源。加大学校体育场地开放力度,具备开放条件的学校全部向社会开放,新建学校规划设计的体育设施应符合开放条件。县(市、区)、镇(街道)政府结合各地实际,制定辖区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内部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办法;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建立场馆联盟等形式,引导民营企业向社会开放自有场地设施,实现资源共享。

(八)推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数字赋能。加强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智慧化建设,到2025年,有条件的县市、区建设本级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场地设施线上查询、预订、支付,赛事活动查询、报名,以及科学健身知识获取等相关服务。健全县市、区、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三级公共健身设施器材电子档案,并实现与国家平台数据对接。充分发挥全民健身信息服务平台在健身设施项目绩效评价、监督管理中的作用。

六、开展健身设施增效益行动

(九)全面提高健身设施利用率。依托各类健身设施特别是公共体育场馆开展社区运动会、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国民体质监测、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青少年体育夏令营等,为社会体育指导员、全民健身社会组织开展活动提供便利。鼓励在公共体育场馆建设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站点、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站。更好地发挥智能健身器材在开展线上体育比赛、科学健身指导、日常国民体质测定等方面的独特作用。单个公共体育场馆原则上每年承接的运动技能、科学健身等公益性体育培训服务应不少于1000人次,社区运动会等公益性体育赛事活动应不少于4场次,公益性体育讲座、展览及文化活动应不少于4场次,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应不少于4场次。

(十)发挥健身设施综合效益。将实施提升行动与乡村振兴、基层社会综合治理等工作紧密结合,重视挖掘公共体育场馆、健身设施器材等作为全民健身主阵地和主载体作用,探索推动体育与教育、文化、卫生、旅游、养老等行业的深度融合,持续放大体育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推动健康关口前移、拉动体育消费、实现健康老龄化等方面的独特作用,积极构建“体育+”“+体育”融合发展新格局。全面拓展公共体育场馆、健身设施的服务外延,推动每个场馆、每个健身点都成为有场地服务、有健身组织、有赛事活动、有健身指导、有知识推广的“五有阵地”。推出活力盐城”地区评选指数,探索个人运动积分办法,提高群众健身积极性

七、保障支撑

(十一)突出组织领导。把实施提升行动作为创建国家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的重要抓手,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摆在显著位置,强化全民健身工作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工作部门联席会议机制作用,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口结构、环境条件以及体育事业发展需要,研究细化本区实施提升行动的具体举措制定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加大攻坚力度,确保创建工作不在某个区域、某个部门、某个指标上掉链子不出差错。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使提升行动走近群众、深入人心。

(十二)强化资金支撑。优化级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和各地体彩公益金使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支持健身设施建设和使用,推动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各地按规定将公共健身设施的建设、维修、管理资金,列入本级人民政府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和财政预算,综合运用自有财力和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完善政策措施,结合实际推进本地区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积极拓展资金来源,鼓励社会力量投入,切实提升各类资金使用效益。鼓励金融机构改善和加强对提升行动的金融服务。鼓励支持各地在项目建设和运营管护环节,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吸纳更多当地群众务工就业。

(十三)切实保障用地。各地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要协同体育部门通过盘活城市空闲土地、用好公益性建设用地、支持以租赁方式供地、倡导土地复合利用等方式挖掘用地空间,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合理利用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以及公园、市政用地的闲置资源配建健身设施。新建居住区要按照相关要求配建社区健身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不得挪用或侵占。

(十四)引导社会参与。把满足群众健身需求作为工作出发点,广泛征询群众意见。鼓励社会力量对提升行动进行捐赠和赞助,按规定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及运营管理,支持社会组织开展市场主体、金融机构等助力提升行动公益活动。支持体育社会组织开展公共体育设施开放运营公益培训和业务交流活动。常态化组织第三方技术机构开展提升行动实施情况评估。推进通过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方式提供公共体育服务,落实社会体育指导员服务、运动促进健康、体育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等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十五)加强激励监督。对在提升行动实施中成绩突出的地区,将在国家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市、区评选、群众体育先进表彰、县级体育重点工作督查激励等工作中予以倾斜。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建立健全提升行动实施工作激励表彰机制。体育局将与相关部门一起,对提升行动项目建设、公共体育场馆开放服务、公共场所全民健身器材配建管理、全民健身智慧化建设等加强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各类公共健身设施开放使用安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