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品牌培育力度,推进质量强市建设,根据《365滚球盘:组织开展2024年“江苏精品”申报工作的通知》(苏质委办〔2024〕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2024年度“江苏精品”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按照“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目标要求,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质量强省建设、服务业创新发展等重点任务,聚焦“1650”产业体系和“51010”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以及我市“5+2”战略性新兴产业和23条重点产业链,以行业龙头企业、省级(含)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等为主体进行重点培育,鼓励省级以上“老字号”企业申报“江苏精品”。
二、申报条件
各地在组织申报时,须推荐企业的核心优势产品,企业申报的产品必须明示执行标准,并确保申报产品在2024年度持续生产销售。“江苏精品”重点培育企业除符合推荐遴选的相关条件外,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农业。申报单位应为农业龙头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等,其中省级以上标准化试点单位、农业技术推广单位优先推荐。依法成立并正常经营3年以上。
(1)具备较好的农业基础设施、农技推广和综合服务能力。
(2)达到所属子行业领域所要求的规模,种植业、林业要求地域连片面积1000亩以上,养殖业要求年饲养大牲畜1000头、猪羊10000头、家禽100000羽以上,渔业养殖水体300亩、工厂化生产产量年产500吨以上。
(3)具有一定的经济规模和较好的经济效益,农业龙头企业申报产品2023年销售额5000万元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额1000万元以上。对申报产品是地理标志产品的企业,可适当降低销售额门槛,同时提供地理标志等佐证材料。
2.制造业。申报单位应为行业龙头企业、省级(含)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等,在省内注册且有固定生产场所,批量生产3年以上。
(1)企业具有一定的经济规模和较好的经济效益,2023年消费类产品销售额达到2亿元以上、生产资料类产品销售额达到3亿元以上;对生产技术或工艺国际领先、产业链延伸性好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细分行业市场占有率居全国前列的制造业单项冠军,可适当降低销售额门槛,同时提供佐证材料。
(2)企业利税在全省同类企业领先,近2年内利税保持正增长。
(3)主导或参与过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国际标准制修订工作的企业优先推荐。
3.服务业。申报单位应为服务性企事业单位或区域性综合服务机构,依法成立并正常经营3年以上。
(1)服务能够体现行业特色,具有明显的示范带动作用。
(2)企业的综合竞争实力在省内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市场占有率和经济效益排名位于我省同行业前列,具有较好的发展潜力,2023年服务性收入3000万元以上。
(3)初步建立现代服务业标准体系,能够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便利化、精细化、品质化提升。
(4)重点推荐《江苏省“十四五”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中重点发展的科技服务、软件和信息服务、金融服务、现代物流、商务服务、现代商贸、文化旅游等具有竞争力的优势型服务产业;健康服务、养老服务、教育培训、家庭服务、体育服务、人力资源服务、节能环保服务等具有高成长性的成长型服务产业;大数据服务、工业互联网应用服务、人工智能服务、全产业链工业设计、现代供应链管理等具有前瞻性的先导型服务产业。
(5)优先推荐服务质量好、标准体系全、品牌影响大、主导或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制修订工作的服务型企业。
三、明确标准
各地在组织推荐时,申报企业必须提供产品(服务)明示的执行标准,同时提炼形成执行标准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比对的“标准先进性情况自评表”。对于缺乏国家标准的产品(服务)类项目,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可制定相应标准作为“江苏精品”认证依据。
四、其他要求
1.切实增强进位争先意识。“江苏精品”品牌建设工作将纳入2024年质量工作考核内容。各地、各相关成员单位要围绕质量工作“全省争先、苏北第一”的总体要求,高度重视“江苏精品”品牌建设工作,完善创牌工作机制,制定品牌培育计划,强化推进落实举措,引导企业对照标准积极申报,全面实现“江苏精品”量的合理增长和质的有效提升,形成争创“江苏精品”品牌的浓厚氛围。
2.认真开展品牌申报服务。各地、各相关成员单位要为“江苏精品”申报企业主动做好政策解读、业务培训、专家对接、技术帮扶等服务工作,在培训中重点讲解准备材料、标准比对、认证过程、收费情况、认证结果有效性等内容。对申报工作进行全程跟踪,及时帮助解决创牌中的实际问题。对各地未推荐申报的符合条件的企业,各相关成员单位可补充推荐。
3.严格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各地、各相关成员单位要对申报企业产品(服务)进行评估论证和严格把关,将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按照“江苏精品”申报企业承诺书(附件1)、“江苏精品”企业申报表(附件2)、“江苏精品”标准先进性情况自评表(附件3)、最新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最新季度财务报告复印件(仅需提供正文和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顺序胶装成册,连同推荐汇总表(附件4)加盖公章后,于2024年4月22日前报送市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市市场监管局317室)。推荐汇总表电子档发送至电子邮箱(yczjzlc@126.com)。联系人:姜一晖,联系电话:89029317。
365体育投注: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3月19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