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20900K12926869E/2025-26563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发文日期 2025-01-17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林业
时效 有效

《365体育投注:永久性绿地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近日,市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365体育投注:永久性绿地管理办法》。通过立法,进一步强化了我市城市绿地系统的分类管理和精准保护,对于保护城市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功能品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办法》共十八条、六个部分:一是明确制定本办法的依据和永久性绿地的定义。二是规定我市各地和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的职责和义务。三是提出永久性绿地实行名录管理,并明确命名和管理工作流程。四是规定永久性绿地监管的具体办法,重点对特殊情况改变绿地范围和用途、临时占用、砍伐移植树木等行为作了严格限制。五是罚则部分。六是附则部分。《办法》注重制度设置,主要设置了永久性绿地《名录管理制度》《监督管理制度》《占补平衡制度》等三项制度。

(一)名录管理制度。一是永久性绿地范围。永久性绿地从以下城市绿地中确定: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用地、附属绿地,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需要永久性保护的绿地。二是名录管理流程。市、县(市、区)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后,拟定永久性绿地名录,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永久性绿地,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决定后向社会公布。三是永久性绿地必须挂牌保护。永久性绿地一经公布后,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绿地区域设置显著标识。

(二)监督管理制度。一是规定了永久性绿地内的五类禁止行为:1.损坏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2.擅自占用绿地;3.擅自砍伐、移植树木;4.拦河截溪、取土、设置垃圾堆场、排放污水等对生态环境构成破坏的活动;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毁坏永久性绿地的行为。二是改变永久性绿地范围和用途的三种特殊情形:1.国土空间规划依法调整;2.国家批准的重大建设工程的需要;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占补平衡制度。确需改变永久性绿地范围和用途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在调整的永久性绿地三千米半径范围内,按照占补平衡的原则新建绿地予以补偿,并在一年内完成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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