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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问答
现役军人如何办理结婚登记?
来源:市民政局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5-04-02 09:56

现役军人在部队驻地或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或另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

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部队团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到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已注销的户口簿或者户口注销证明。

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军人婚姻登记证明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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